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15-036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龙津药业,股票代码:002750)将于2015年7月14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对外投资,拟收购标的企业股权,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龙津药业,股票代码:002750)自2015年7月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相关负责人会同中介机构与标的公司进行了深入了解和洽谈,发现标的公司虽然拥有与公司发展战略相符的药品类别,但财务状况不符合公司投资标准(所有者权益亏空严重),且双方在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等关键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 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2.2条款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4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查阅公司已公告信息。 公司董事会对因本次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5-39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4日开市起复牌。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36),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收购环保能源行业资产相关事宜,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 在股票停牌期间,公司积极与有关各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鉴于相关市场环境的变化,各方对交易标的估值分歧较大,且对交易的时间、具体实现方式等无法达成一致,最终未能形成各方可以接受的具有操作性的交易方案。公司认为继续推进该事项的难度较大,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美欣达,证券代码:002034)将于2015年7月14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终止股权收购事项,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未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停牌期间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推进相关工作。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媒体披露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9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筹划产业战略合作相关事宜,构成重大事项,鉴于该重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会产生重大影响,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兄弟科技;证券代码:002562)已于2015 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 一、本次筹划事项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紧密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的供应合作关系,提高公司原材料保障能力,降低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提升公司产品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开展战略合作,并与对方就合作事宜进行了初步洽谈。 二、停牌期间的筹划工作 公司股票申请停牌以后,立即与对方就后续工作安排进行了充分交流,着手起草战略合作方案,并与对方就战略合作方案进行了多次沟通与探讨,但双方就战略合作方案核心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三、终止筹划本次战略合作事项和股票复牌安排 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事项的筹划。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兄弟科技;证券代码:002562)自2015年7月14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终止战略合作事项,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未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停牌期间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推进相关工作。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15-03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5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5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68%-592%。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832.48万元(公司已根据财政部2014年陆续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了变更,上年同期数据以追溯后的财务数据为准)。 (二)每股收益:0.20元(按照公司2014年上半年度股本情况计算)。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2015年上半年资本市场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公司积极顺应行业创新发展变化的形势, 遵循董事会年初确定的经营策略,坚持"创新、转型、发展"的总思路,积极拓展融资渠道,不断优化资本配置,切实保障业务规模的提升和各项创新业务的开展,在证券经纪、信用交易、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证券自营、资本投资和境外业务等各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上半年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5-042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在4.25亿元至4.93亿元之间,每股收益约在0.2984元至0.3461元之间,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长210%到260%。 3、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002,246.92元。 2、每股收益:0.0962元。 三、本期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 2015年1-6月份预计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在4.25亿元至4.93亿元之间,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10%-260%,主要原因是:公司2015年1至6月结算房屋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产生了积极影响。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公司2015年1-6月份具体财务数据将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股票简称:烽火电子 股票代码:000561 公告编号:2015-017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切实维护资本市场持续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期,中国股票市场出现剧烈震荡,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烽火电子")股价亦出现大幅波动。为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市场尽快恢复健康、平稳,公司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目前的经营活动稳定,正常。公司将继续诚信经营、规范发展,努力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以真实、稳定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二、公司将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同时进一步加强投资关系管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电话沟通、邮件回复、接待投资者调研等多种方式解答投资者咨询和疑问,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与信任,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为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件精神,近6个月内减持过烽火电子股票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承诺以规范方式在3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股数不低于上述期间的减持股数,并承诺增持后6个月内不减持(详情请见公司于7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管人员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公司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努力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