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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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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中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62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日起连续停牌。公司于2015年6月2日、2015年6月9日、2015年6月16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停牌的公告》(公司临2015-050号公告)、《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司临2015-051号公告)、《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司临2015-053号公告)。

  201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发科技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并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再延期复牌20天,即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7月13日期间继续停牌,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同时,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司临2015-056号公告)。

  2015年7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发科技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公司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60天,即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9月11日期间仍继续停牌。

  目前,公司仍正在积极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审计机构正在对募集资金拟收购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公司与交易对方就部分拟收购的标的资产的初步收购协议也正在商讨中。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进一步讨论,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仍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有关事项,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我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15-049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5年7月13日接到公司董事、副总裁赵伟先生关于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公司董事、副总裁赵伟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继增之子,赵继增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为提振市场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保护公司股东利益,赵伟先生计划自2015年7月14日起未来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以自筹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四、本次增持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增持计划实施前,赵继增持有公司股份287,183,872股,持股比例为23.96%。赵伟持有公司股份4,426,386股,持股比例为0.37%,合计持股291,610,258股,持股比例为24.33%。

  五、上述增持行为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的规定。

  六、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继增及董事、副总裁赵伟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将关注赵伟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民生证券为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5年7月14日起,民生证券开始代理销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前端代码:161026)、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前端代码:161022)、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前端代码:161025)。

  即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民生证券办理开户业务及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16-18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16-18层

  法人代表: 余政

  联系电话: (010)85127999

  传真电话: (010)85127917

  联系人员: 赵明

  客服电话: 400-6198-888

  公司网站: www.mszq.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咨询方式: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1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13日,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明集团")通知,联明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联明集团于2015年7月13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本公司800,001股A股。

  本次增持前,联明集团持有本公司42,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50%。本次增持后,联明集团持有本公司42,800,001股A股(其中42,000,000股为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3.50%。

  二、后续增持计划

  根据近期股市变化情况,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同时基于对本公司目前价值判断及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联明集团于2015年7月10日制定了公司股份增持计划(详见公司在2015年7月10日发布的公告《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公司控股股东联明集团将继续履行该增持计划。

  三、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联明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联明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9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万润股份,证券代码:002643)自 2015年5月4日开市起停牌。

  鉴于公司筹划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5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201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5年6月1日、6月8日、6月15日,公司分别披露了《万润股份: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032、2015-033、2015-034)。2015年6月23日,公司披露了《万润股份: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为:2015-035)。2015年6月30日、2015年7月7日,公司分别披露了《万润股份: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036、2015-037)。

  截止目前,公司与各有关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并将按要求每5个交易日披露事项进展。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07月14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15-050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买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公司秉持谨慎稳健的原则,并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去年末金融资产市值和剩余资金合计金额730,788.37万元为初始投资规模,从战略投资和产业投资的角度,择机对金融资产进行结构调整。

  公司已于2015年5月19日、6月10日发布公告,披露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18日买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况、2015年5月19日至2015年6月9日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公司董事会2015-038《关于买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2015-043《关于买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2015年5月19日至2015年7月13日,公司买入浦发银行、中信股份等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金额合计249,814.25万元,占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12%。

  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7月13日,公司出售中国平安(H股)、广博股份等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金额合计50,316.61万元,占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04%;产生投资收益13,994.20万元,净利润10,495.65万元(以审计数据为准),占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32%。自年初至2015年7月13日,公司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累计产生投资收益119,611.52万元,净利润89,708.64万元(以审计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

  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基金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我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13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 "万达院线"(股票代码:002739)、 华谊兄弟(股票代码:300027) 、"元力股份"(股票代码:300174)、"银邦股份"(股票代码:300337)、 "迪瑞医疗"(股票代码:300396)、"湘潭电化"(股票代码:002125)、 "智光电气"(股票代码:002169)、"皖通科技"(股票代码:002331)、"新纶科技"(股票代码:002341)、 "合众思壮"(股票代码:002383)、"新筑股份"(股票代码:002480)、"天广消防"(股票代码:002509)、 "西陇化工"(股票代码:002584)、"华夏幸福"(股票代码:600340)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其中所用指数为中基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简称"AMAC行业指数")。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股票恢复交易并收盘价能反映其公允价值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r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0755-26948088、400883808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编号:临2015-025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7日起停牌。为了完善产业链,提升工程业务资质与实力,公司拟收购国内某市政工程公司股权,目前有关事项仍在筹划、商谈之中,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江南水务,股票代码:601199】自2015年7月14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5-099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促进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股票价格稳定,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并基于对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自身价值的认可,公司决定采取下列措施:

  一、推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2015年7月9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国金证券成立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

  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上限为1.2亿份,按照4:1:1设立优先级A、中间级B和风险级C。公司员工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000万元,全额认购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级C份额,公司董事长涂国身先生出资不超过2,000万元认购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间级B份额。有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更多信息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做的相关披露。

  二、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未来六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六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中安消股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六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依法依规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交流与互信。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为投资者提供投资决策依据。

  四、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公司将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0995 证券简称:文山电力 公告编号:临2015-21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13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电网公司")通知,云南电网公司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电网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1725900股,买入均价为9.95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07%。本次增持前,云南电网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41832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9.64%。本次增持后,云南电网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43558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0%。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目前价值的判断及未来稳定发展的信心,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要求,云南电网公司计划自2015年7月13日起12个月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上市规则》(2014年修

  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云南电网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等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5-59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增持)公司股票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买入(增持)情况

  1、买入(增持)目的: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2、买入(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买入;

  3、买入(增持)人、买入(增持)时间及买入(增持)股份数量详见下表。

  ■

  ■

  二、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人员承诺:本次买入(增持)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买入(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5-042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 2015年7月9日起开始停牌。

  现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省城投集团")经协商,就公司收购省城投集团资产事宜已基本达成一致,并签订《收购意向协议书》,《收购意向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省城投集团拟向公司转让持有的云南本元支付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目标公司")35%的股权,公司拟以现金收购目标公司35%的股权;

  2、目标公司为一家从事互联网支付业务的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健康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预包装食品,为企业、个人的支付、转账等业务提供相关专业化服务,计算机软件服务,数据处理及相关技术业务,经济信息咨询等,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省城投集团持有目标公司45%的股权,为目标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中10%的股权已意向转让给其他方。

  目标公司于2012年6月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预付卡《第三方支付业务许可证》(许可证号Z2019453000011),2014年7月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互联网支付许可证》(许可证号Z2019453000011)。

  3、目标公司股权的转让价款,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并经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准。待目标公司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双方另行签署正式协议,明确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4日起复牌。后续,就上述收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以上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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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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