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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二〇一五年七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 险 提 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并计划认购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下称: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的次级份额,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上限合计为1亿份,该计划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但能否达到计划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计划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三)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 (四)有关资产管理公司的合同草案已经完成,资产计划尚未收到入资款项,存在 不确定性; (五)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 别 提 示 (一)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成立。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0.5】亿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并计划认购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的次级份额。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份额上限合计为【1】亿份,按照不超过【1: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猛狮科技股票。 (四)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设立后各自的存续期内(不少于12个月),优先级份额按照【7.5%】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预期年化收益率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确定的为准,下同)按实际存续天数优先获得收益。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为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的权益实现提供担保。对于次级份额而言,通过份额分级,放大了次级份额的收益或损失,若市场面临下跌,次级份额的跌幅可能大于本公司股票跌幅。 (五)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以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猛狮科技股票。股东大会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猛狮科技股票的购买。 (六)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董事会提出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予以实施。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范围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式员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出资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员工不超过【100】人,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0.5】亿元。其中,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8人,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50.28%;其他人员不超过92人,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49.72%。 ■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公司正式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不超过【0.5】亿元,每份份额为【1】元。自愿参加本计划的任一持有人须认购【1】万的整数倍份额,且最低认购金额为【1】万元,任一持有人所持有份额所对应的猛狮科技股票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最后实际缴纳的出资额所对应的份数为准。持有人的持有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持有人应当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为猛狮科技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至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成立日之前。 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 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申报认购,申报份额如多于弃购份额的,由管理委员会 确定认购人选和份额。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猛狮科技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并计划认购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中的次级份额。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份额上限合计为【1】亿份,按照不超过【1: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主要投资范围为通过合法方式购买和持有猛狮科技股票。公司控股股东为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的权益实现提供担保。 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以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猛狮科技股票。 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所持有的份额所对应的猛狮科技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合法合规方式获得猛狮科技股票。 以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的规模上限合计为【1】亿元和公司2015年【7】月【13】日前【5】个交易日均价【24.05】元/股测算,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所能购买和持有的猛狮科技股票数量上限总数不超过【416】万股(根据实际情况会有偏差),不超过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5%】。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即为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的锁定期。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得的猛狮科技股票的锁定期不少于【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猛狮科技股票过户至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名下时起算。 2、锁定期满后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意愿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3、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资产管理机构在决定买卖公司股票时应及时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否处于股票买卖敏感期。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的存续期不少于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四)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资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持有人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以持有人代表大会形式召开,持有人代表的选取细则由持有人代表大会通过的相关规定约定。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一)以下事项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 3、是否参与公司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活动; 4、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5、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6、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7、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三)资产管理机构 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的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 六、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 (一)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办法 1、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本计划约定的特殊情况外,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转让、退出、用于抵押或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 2、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受影响。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作变更。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续享有。 3、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出现劳动合同期满而未续签、辞职、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因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被公司辞退或开除等情况时,其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必须被强制转让。 (二)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3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一)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的选任 1、经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选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 2、公司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与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文件。 (二)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1、资管计划名称: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类型:一对多资产管理计划 3、目标规模: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规模上限合计为【1】亿份,按照不超过【1:1】的比例设置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 4、存续期限: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不少于【12】个月,可展期。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实际管理期限由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所投金融资产变现情况决定,具体情况由管理人在指定网站提前公告。在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当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投资的金融资产全部变现,即现金类资产占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净值比例为100%时,管理人有权提前结束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5、封闭期与开放期:除开放期外,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封闭运作。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原则上不设置开放期,存续期内不办理投资者的参与、退出业务。当发生合同约定的情况时,管理人可在网站公告设置临时开放期,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相应份额委托人办理退出或强制退出业务。 6、投资理念: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进行主动管理,力争实现委托人资产持续稳健增值。 7、特别风险提示:在本合同的存续期内的任何时间,按照本计划约定的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形下,优先级份额按照【7.5%】的预期年化收益率按实际存续天数优先获得收益。 本计划的收益优先满足优先级份额的参考收益,超出优先级份额参考收益的剩余收益分配给次级份额持有人。本计划收益不足以支付优先级参考收益时,则由次级委托人的本金(含补仓资金)进行支付。如计划的净资产不足以支付优先级的本金和参考收益的,则清算后的计划净资产全部分配予优先级,且次级份额持有人或担保人须对差额部分进行补偿。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所投资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为本计划优先级份额投资本金及收益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对于次级份额而言,通过份额分级,放大了次级份额的收益或损失,若市场面临下跌,次级份额的跌幅可能大于本公司股票跌幅。 (三)管理费用的计提及支付方式 1、参与费率:【0】 2、退出费率:【0】 3、管理费率: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年管理费率为【0.5%】 4、托管费: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年托管费为【0.1%】 5、业绩报酬: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不收取业绩报酬 八、分红收益和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一)员工持股计划分红收益的处置办法 1、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标的股票而获得的现金分红归拟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所有; 2、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标的股票而获得的现金分红优先用于支付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3、存续期满或终止后,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标的股票而获得的现金分红可用于偿还持有人借款的本息。 (二)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1、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的存续期不少于12个月,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开始计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持有人代表有权根据管理人提供的投资管理建议确认函,进行盖章确认或否决猛狮科技股票的出售变现。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猛狮科技股票全部出售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之后,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代表2/3以上份额同意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存续期的延长不少于12个月。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一)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因任何原因导致猛狮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作变更。 (二)持有人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或死亡 1、职务变更持有人职务发生变更,但仍在公司或者子公司任职,则参与的员工持股计划不作变更。 2、解雇或辞职在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内,持有人擅自离职、主动提出辞职,被公司或子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因劳动合同到期后在公司或子公司维持或提高劳动合 同条件的情形下拒绝续签劳动合同的,自劳动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终止其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利,取消其参与资格、并将其所获授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即其持有的拟设立的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按照单位份额参与价格转让给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代表指定的其他持有人,由其他持有人按份额比例分享。 3、丧失劳动能力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所获授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受影响。 4、退休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离职的,其所获授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作变更。 5、死亡持有人死亡的(包括因公死亡),其所获授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续享有。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拟参与本计划的员工需签署《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协议书》; 3、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发表意见; 4、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5、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批准后即授权管理层予以实施; 6、召开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 (二)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或子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或子公司对员工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内持续聘用的承诺,公司或子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三)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的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后优先偿还优先级份额持有人; (四)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的税负按有关税务制度规定执行,由持有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 (五)公司的权利 1、若持有人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漏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公司董事会可取消该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其对应的份额按照本计划第八章的相关规定进行转让。 2、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本计划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公司的义务 1、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关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相关法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开立及注销相关账户等。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097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7月13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7月9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陈乐伍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深圳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全体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从而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实施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指导意见》。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0.5】亿元,计划设立后委托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并计划认购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的次级份额。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份额上限合计为【1】亿份,按照不超过【1: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猛狮科技股票。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董事赖其聪、吴智麟、于同双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全体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3、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6、授权董事会变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 7、若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各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修改和完善;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董事赖其聪、吴智麟、于同双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回避表决。 上述全部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和(三)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站上的《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10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098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7月13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7月9日以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立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全体监事以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与员工利益的充分结合,有利于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持股计划的情形。 监事蔡立强、林道平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099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公司在巩固电池主营业务的基础上,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和清洁电力两大产业。为更好地实施上述发展战略,不断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公司决定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在深圳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洁电力公司”),开展清洁电力发电、储能、智能输配电、能源互联网等领域的技术开发、投资。 2、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法定代表人将代表公司签署后续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4、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注册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梅坂大道星河银湖谷一期A栋20楼 法定代表人:陈乐伍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拟申请经营范围:清洁电力技术研发、技术转让;电池与储能技术研发与技术转让;智能电网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光伏发电技术研发、技术转让;能源互联网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资金来源及出自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上述信息,以主管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三、本次公司设立子公司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公司的发展布局,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推进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稳定发展。 设立子公司,不会对公司的营运资金产生明显的影响,该公司尚处于设立阶段,短时间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子公司的设立尚需通过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审批程序方可实施,除此之外,还可能存在行业竞争、经营与管理、市场等风险。 五、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100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7月30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7月29日-2015年7月30日。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15年7月29日下午3:00至2015年7月3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 5、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27日 6、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7月27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振兴路猛狮集团办公楼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审议《关于<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股权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5年7月27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振兴路猛狮集团办公楼5楼证券部。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进行登记。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参加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会务联系 联系人:王亚波 联系电话:0754-86989573 传真:0754-86989554 邮编:51580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现场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通知。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二: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投票代码:362684;投票简称:猛狮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100.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得申报股数如下: ■ D、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猛狮科技”A股的投资者,对议案1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 股权登记日持有“猛狮科技”A股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 E、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29日下午3:00至2015年7月3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101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乐伍先生增持本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乐伍先生 二、增持目的:基于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发展前景,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对公司目前股价的合理判断。同时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件精神,本次增持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及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三、增持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乐伍先生拟自公司股票复牌后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比例将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并在增持计划实施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次增持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102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暨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4日开市起复牌。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猛狮科技,证券代码:002684)于2015年7月6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2015年7月8日,经公司确认,本次筹划重大事项涉及拟筹划员工持股计划事项,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影响,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9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7月9日刊登了《关于拟筹划员工持股计划停牌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7 月 14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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