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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 :海澜之家 编号:临2015-017号 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 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7月7日发布了《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7日起连续停牌,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发布了《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复牌公告》。 为了能够更加充分说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规模,补充说明如下: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委托具有资产管理资质的机构管理,设立总资金规模不超过4.5亿元的资产管理计划; 2、资产管理计划按照2: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 3、员工持股计划向员工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用于认购资产管理计划的次级份额; 4、资产管理计划将用于在二级市场购买海澜之家股票。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5-086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相关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6日开市起停牌。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因工作正在进行中,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5-38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接到控股股东单建明先生的通知,获悉单建明先生将前期质押的700万股本公司股票已于近日解除质押,上述解除质押股份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22%,系2014年4月22日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解除质押的相关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截止本公告日,单建明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28,732,54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3.76%),其中21,5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32%,占其持有股份总数的75%)质押给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21,549,409股,无限售流通股591股。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15-049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航证券筹划合作成立并购基金事宜,经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春兴精工,证券代码:002547)自2015年7月7日开市起停牌并已发布相关停牌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8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 截至本公告日,该事项尚在筹划中,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确定并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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