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编号:临2015-038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2015-07-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因推进增资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财险")事宜,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6月2日起停牌。2015 年 6 月 16日,公司发布了《西水股份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2),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6 月16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一、重大事项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目前公司正在与多方积极沟通,尚未确定最终的交易对方,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范围初步确定为独立第三方,募集配套资金的范围可能为关联股东及/或独立第三方。 (二)交易方式 公司本次重大事项的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三)标的资产情况 公司拟收购天安财险部分股份并对其增资。天安财险主要从事财产保险业务。 二、本次重大事项的工作进展情况 停牌以后,公司积极与相关方就方案及细节展开讨论,公司聘请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正在对收购及增资天安财险的具体方案进行研究、论证,同时开展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等方面的工作。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上述提供尽职调查服务的中介机构签订正式的服务协议。 本次重大事项停牌期间,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对象及资产范围较广、程序较为复杂,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交易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需进一步商讨和完善,并需就收购及增资方案与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政策咨询和工作沟通,本公司股票无法在原预计时间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16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