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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云海金属 公告编号:2015-46

  关于全资子公司扬州瑞斯乐复合金属

  材料有限公司收购江苏振兴铝业有限

  公司破产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资产收购事项: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瑞斯乐复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瑞斯乐”) 与江苏振兴铝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于2015年7月10日签订了《破产财产总体变卖合同》,拟出资8506.458万元收购江苏振兴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振兴”)的破产资产。

  江苏振兴铝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微通道铝扁管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以至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破产企业江苏振兴铝业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高邮市人民法院(2014)邮商破字第0004—2号民事裁定书认可,对破产企业资产采取整体变价转让。本次收购的价格根据江苏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由破产清算组委托的评估单位)于2015年6月1日出具的苏富评邮报字(2015)第1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所列的全部财产的评估值8506.458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6月30日。

  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瑞斯乐复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30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2014年11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扬州瑞斯乐复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收购了扬州瑞斯乐100%的股权;2015年7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向扬州瑞斯乐复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次增资后扬州瑞斯乐复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向扬州瑞斯乐增资和其营业执照变更的手续已经于2015年7月8日完成。到本公告之日,扬州瑞斯乐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扬州瑞斯乐的经营范围:铝合金型材、模具、铝合金电机壳及配件、铝合金门、窗、建筑门窗、幕墙、防盗门、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墙隔断及防火墙系统生产、加工、安装、销售,铝型材、多孔微通道、微通道铝管及金属复合材料、制冷、空调设备及其零部件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安装,并提供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扬州瑞斯乐成立至今经营及生产状况良好。本次收购的资料来源为自有资金。

  上述资产收购事宜为非关联交易,未产生同业竞争;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此次收购江苏振兴的破产资产不存在质押、抵押以及在此基础上设立的其他财产权利的情况、该资产也不存在重大争议的情况。

  上述资产收购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扬州瑞斯乐主要从事铝合金的挤压生产,江苏振兴铝业有限公司原为铝合金挤压生产的企业,其资产均可为扬州瑞斯乐所用。上述资产收购将有利于公司铝产业链向精深加工方向的发展,提高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

  以上事项,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交易概述

  1、扬州瑞斯乐复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江苏振兴铝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于2015年7月10日签订了《破产财产总体变卖合同》,收购江苏振兴的破产资产。本次收购的资料来源为自有资金。上述资产收购事宜为非关联交易,未产生同业竞争;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此次收购江苏振兴的破产资产不存在质押、抵押以及在此基础上设立的其他财产权利的情况、该资产也不存在重大争议的情况。

  2、上述资产收购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股权收购所涉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按照公正、公平原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收购江苏振兴资产符合公司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全资子公司扬州瑞斯乐复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收购江苏振兴铝业有限公司破产资产的议案》。

  二、交易方介绍

  1、扬州瑞斯乐复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扬州瑞斯乐复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30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2014年11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扬州瑞斯乐复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收购了扬州瑞斯乐100%的股权;2015年7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向扬州瑞斯乐复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次增资后扬州瑞斯乐复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向扬州瑞斯乐增资和营业执照变更的手续已经于2015年7月8日完成。到本公告之日,扬州瑞斯乐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扬州瑞斯乐的经营范围:铝合金型材、模具、铝合金电机壳及配件、铝合金门、窗、建筑门窗、幕墙、防盗门、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墙隔断及防火墙系统生产、加工、安装、销售,铝型材、多孔微通道、微通道铝管及金属复合材料、制冷、空调设备及其零部件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安装,并提供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扬州瑞斯乐成立至今经营及生产状况良好。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扬州瑞斯乐总资产为:3,139.40万元,净资产为:416.5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18.22万元;净利润为:-83.44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5年3月31日,扬州瑞斯乐总资产为:5,381.89万元,净资产为:543.8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70.85万元;净利润为:105.79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71,940.36万元,净资产为:91,291.5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21,568.33万元;净利润为:2,763.78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5年3月31日,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83,667.21万元,净资产为:91,699.7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1,736.11万元;净利润为:369.90万元(未经审计)。

  2、江苏振兴铝业有限公司

  江苏振兴铝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微通道铝扁管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以至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此,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于2014年6月19日受理了江苏振兴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5年7月8日裁定认可了由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江苏振兴铝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江苏振兴破产资产状况

  ■

  2、本次收购各类的财产总计85,064,580元,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后净资产的9.32%,

  3、本次收购的价格根据江苏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由破产清算组委托的评估单位)于2015年6月1日出具的苏富评邮报字(2015)第1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所列的全部财产的评估值8,506.458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6月30日。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经破产企业江苏振兴铝业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高邮市人民法院(2014)邮商破字第0004—2号民事裁定书认可,对破产企业资产采取整体变价转让。扬州瑞斯乐复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江苏振兴铝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于2015年7月10日签订了《破产财产总体变卖合同》,收购江苏振兴的破产资产。本次收购的资料来源为自有资金。

  2、合同转让总价为人民币8,506.458万元,本次收购价格的定价是根据江苏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由破产清算组委托的评估单位)于2015年6月1日出具的苏富评邮报字(2015)第1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所列的全部财产的评估值8,506.458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6月30日。

  3、扬州瑞斯乐于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支付清算组6,500万元;于本合同生效日届满1年后10日内支付1,000万元;于本合同生效日届满2年后10日内支付1,006.458万元。

  4、清算组保证江苏振兴铝业有限公司是本协议所述变卖之破产财产的唯一所有权人,资产产权清晰,于转让移交时该等破产财产不存在第三方权利或限制,不存在影响资产过户手续办理的事项,也不存在影响转让移交后扬州瑞斯乐合法使用该等破产财产的事项。

  5、清算组应依法妥善解决江苏振兴铝业有限公司的原有债务,保证该公司债务的处理不影响扬州瑞斯乐的生产经营,若有遗留的债务等问题影响了扬州瑞斯乐的生产经营,由清算组或算组指定的第三方负责协调解决,以确保扬州瑞斯乐不因此遭受损失。

  6、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经扬州瑞斯乐股东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以后生效。

  五、涉及收购财产的其他安排

  不涉及任何其他安排。

  上述资产收购事宜为非关联交易,未产生同业竞争;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此次收购江苏振兴的破产资产不存在质押、抵押以及在此基础上设立的其他财产权利的情况、该资产也不存在重大争议的情况。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扬州瑞斯乐主要从事铝合金的挤压生产,江苏振兴铝业有限公司原为铝合金挤压生产的企业,其资产均可为扬州瑞斯乐所用。上述资产收购将有利于公司铝产业链向精深加工方向的发展,提高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破产财产总体变卖合同

  3、破产清算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 7 月 14 日

  

  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云海金属 公告编号:2015-47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7月30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7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2015年7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公司会议室

  6、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 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 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24日

  9、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7月23日下午3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扬州瑞斯乐复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收购江苏振兴铝业有限公司破产资产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须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5年7月29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5年7月29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秀山东路9号,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362182 投票简称:云海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 元代表议案二,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计票规则

  (1)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3)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采用服务密码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当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领。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采用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7月29日下午15:00 至2015年7月30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也可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秀山东路9号,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 211200

  联系电话: 025-57234888-8035

  传真: 025-57234168

  联系人: 吴剑飞

  2、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二: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格式

  特此公告。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授权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扬州瑞斯乐复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收购江苏振兴铝业有限公司破产资产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如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意代理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或姓名: 股东账户:

  持股数: 出席人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签名或盖章: 日期:

  

  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云海金属 公告编号:2015-45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2015年7月13日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7月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全海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扬州瑞斯乐复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收购江苏振兴铝业有限公司破产资产的议案》;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瑞斯乐复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江苏振兴铝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于2015年7月10日签订了《破产财产总体变卖合同》,拟出资8,506.458万元收购江苏振兴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振兴”)的破产资产。

  监事会经过审核,认为本次资产收购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满足全资子公司扬州瑞斯乐复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云海金属 公告编号:2015-44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7月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梅小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扬州瑞斯乐复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收购江苏振兴铝业有限公司破产资产的议案》;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瑞斯乐复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江苏振兴铝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于2015年7月10日签订了《破产财产总体变卖合同》,拟出资8,506.458万元收购江苏振兴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振兴”)的破产资产。

  上述资产收购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该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云海金属:关于全资子公司扬州瑞斯乐复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收购江苏振兴铝业有限公司破产资产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同意于2015年7月30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云海金属: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云海金属 公告编号:2015-48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5年7月8日停牌,拟收购资产,全资子公司扬州瑞斯乐复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江苏振兴铝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于2015年7月10日签订了《破产财产总体变卖合同》,拟出资8506.458万元收购江苏振兴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振兴”)的破产资产。上述资产收购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云海金属,证券代码:002182)于2015年7月14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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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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