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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2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号召,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未来6个月(2015年7月13日-2016年1月12日)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二、公司控股股东光正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自2015年7月13日起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择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三、鼓励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证券市场及本公司股价情况,择机通过合法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以实际行动证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 四、目前公司正在与中石油新疆销售公司喀什分公司、和田分公司签署系列加气站租赁合同并进一步追加投资事宜,公司将尽快完成该事项,待公司披露相关事项后申请复牌。 五、继续坚持规范运作,踏踏实实做好企业,通过加快转型,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公司业绩,争取实现2015年度扭亏为盈,以较好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六、公司将依据生产经营发展情况,积极探索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和完善职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实现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七、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平台、实地调研、电话沟通、网上接待等多种方式增进交流与互信,及时澄清不实传闻,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消除投资者疑虑,坚定投资者投资信心。 八、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15-035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和系统性风险,鉴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半年来未以任何方式在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票,公司经研究已终止员工持股计划改为在二级市场增持,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或其关联人、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拟在二级市场增持,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及企业形象。 一、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增持公司股票计划 1.股票增持人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徐明波先生或其关联人,公司控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内部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自愿参加的全体员工。 2.股份增持出资 个人自筹、股票分红、股票质押融资等,上述增持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增持。 3.股份增持实施时间 上述增持人将在本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实施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同时在买入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二、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从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 三、公司将强化信息披露,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通过电话、实地调研、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交流等各种形式与投资者保持真诚沟通,增进彼此间了解和信任,公司高管与全体员工愿与全体投资者共同见证企业发展,让真正的价值投资者获得良好回报,促进价值投资理念在二级市场的普及。 四、公司将继续坚持创新,努力加快新药研发和国际化合作进程,完善营销体系,加大学术推广和市场拓展,全面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规范运作。公司将积极提升公司治理和管理水平,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为投资者谋求更大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07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2015-40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湖南桃花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后续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湖南桃花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并分别于2015年6月16日和2015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湖南桃花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编号:临2015-34号)和《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湖南桃花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15-37号)。 根据公司与自然人余雅兰签订的《长沙市产权交易合同》,截止2015年7月10日,公司已收到转让湖南桃花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所有款项,并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湖南桃花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同时,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形成较大影响。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07 股票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15-020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证券市场出现了非理性波动,公司股价也出现了异常波动。为切实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拟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已发布声明,承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探索采取回购、增持等措施,加大对股价严重偏离其价值的上市公司股票的增持力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2、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3、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市值管理,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继续做好日常经营工作,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回报广大投资者。 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并将积极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279 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5-028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针对近期国内资本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投资者信心受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同时为了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已采取或者将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市值: 1、坚定看好中国经济发展前景。公司坚信中国经济长期向好向上趋势不变,公司已于 2015 年 7月 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临2015-027号公告。 2、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期间不减持本公司股份。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 3、公司支持鼓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价出现大幅波动时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4、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同时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各种有效方式与投资者保持沟通,坚定投资者价值投资的信心。 5、坚持诚信经营、规范运作,积极提升公司治理和管理水平,完善公司内控 制度,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实业 公告编号:2015-057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7日起停牌。 截止目前,该重大事项正在推进过程中;由于该重大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3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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