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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5027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1、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收到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控股”)书面通知:兴泰控股承诺,自公司复牌后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不超过6,402,000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根据合肥市国资国企改革的整体部署,合肥国资系统对合肥市国有资本营运机构进行调整,拟将本公司现控股股东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185,316,118 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给兴泰控股,上述变更正在办理之中,兴泰控股为本公司未来控股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拟自公司复牌后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均为自筹资金,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将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合法合规性和公平性,及时澄清不实传言。 4、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向市场说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具体方案,介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坚定投资者信心。 本公司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坚定不移的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5028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5019)和《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5020),预计2015年1-6月经营业绩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3.99万元至1,835.9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拟于2015年6月底交付的项目,因天气原因造成综合验收进度推迟,预售的商品房本期不能确认收入和利润,该项目目前已经在办理综合验收,将于2015年三季度确认收入和利润。 2、全资子公司宣城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合肥城建巢湖置业有限公司、合肥城建东庐置业有限公司、三亚丰乐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多个项目在2015年上半年均处于前期推广和开工准备阶段,造成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 3、公司为增加土地储备,2014年12月份向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6亿元,年利率8%,此项借款2015年上半年新增财务费用2400万元,造成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关于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期为2015年8月2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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