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公告(系列) 2015-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第十四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 每季度末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超过0.01元时,至少分配1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60%。 本次收益分配为本基金成立以来第十四次分红,2015年度第三次分红。以截至2015年7月6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派发红利。分红方案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65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本基金场内除息日为2015年7月22日,场外除息日为2015年7月21日。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7月17日至2015年7月21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3、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4、咨询办法 ①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②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 每季度末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超过0.01元时,至少分配1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60%。并且,在封闭期间本基金每年度的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该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90%。 2、本次收益分配为本基金成立以来第六次分红,2015年度第三次分红。以截至2015年7月6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派发红利。分红方案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80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场内)为2015年7月22日,现金红利发放日(场外)为2015年7月23日。本基金场内除息日为2015年7月22日,场外除息日为2015年7月21日。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7月15日至2015年7月21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根据《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规定,本次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5、咨询办法 ①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②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