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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15-051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年半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14日,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15年半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孙洁晓先生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1、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孙洁晓先生提议 2015年半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2015年半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337,326,05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011,978,174股。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开会审议上述2015年半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提交的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孙洁晓、郑海艳、荣志坚、周中胜等4名董事对该预案进行了现场讨论,参与讨论的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经过讨论,参与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提议的2015年半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并符合目前公司的发展状况,本次利润分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股本转增后将有力的推动公司未来发展。该项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并同时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三、 其他说明 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 2015年半度利润分配方案最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的方案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15-05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近期大幅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表示将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增持后6个月内不减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情况 1、增持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目前及未来规划的业务,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3、增持资金来源:增持人自筹。 4、增持计划 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增持人将根据自身资金状况,直接或通过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自增持股份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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