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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15-021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 A 股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 公司已采取书面方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函询。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7月10日、7月13日、7月14日,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松江洞泾工业公司,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亦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2、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松江洞泾工业公司(简称"松江洞泾")函询确认,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015年7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一大股东承诺不减持股份等事项的公告》;2015年7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一大股东计划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因定向资产管理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松江洞泾尚未增持本公司股票。松江洞泾将按照2015年7月10日的增持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适时增持本公司股票,并及时告知增持情况。 3、公司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的精神,于2015年7月14日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长江证券(股票代码:000783)14万股,已完成增持计划。 4、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发布《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请见公司2015-020号公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5-32号 债券代码:122078 债券简称:11东阳光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2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拟以自筹资金不超过7,500万元人民币认购台湾证券交易所上柜公司立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敦科技")以私募方式发行的不超过28,500,000股普通股。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及《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补充公告》。 一、立敦科技介绍: 立敦科技是注册地为中国台湾的上柜公司,成立日期1993年10月14日,2002年6月在台湾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柜,主要从事化成铝箔及导针之研发、生产与销售。其主要经营范围如下:电子零组件制造业、电器及视听电子产品制造业、机械设备制造业、其他电机及电子机械器材制造业、表面处理业、电子材料批发业、电器批发业、机械批发业、其他机械器具批发业、电子材料零售业、电器零售业、机械器具零售业、其他机械器具零售业。 二、关于对立敦科技投资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认购立敦科技私募方式发行股份已完成,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5年7月1日,公司申请认购立敦科技私募方式发行股份获得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核准通过。2015年7月10日,公司将认购资金7,500万元人民币汇出,2015年7月13日立敦科技结汇(根据2015年7月13日结汇时汇率折算,1元人民币兑换4.97元新台币,本公告中涉及新台币计价部分均以4.97元新台币兑换1元人民币)。根据台湾相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确定每股认购金额为16元新台币(折合人民币约3.22元。注*台湾上市或上柜公司每股面值为10元新台币,折合人民币约2.01元)。 根据上述汇率折算,公司此次认购立敦科技新增发行股数为23,296,875股,占立敦科技新增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6.8976%,成为立敦科技第二大股东。 三、公司未来投资规划 公司未来在巩固现有行业的龙头地位及核心竞争力同时,积极寻求外延式产业并购,包括但不限于大股东优质资产,加速企业的转型升级,最终达到多产业集群共同发展的控股平台上市公司,力求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该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15-053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7月15日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信息披露的要求,对公告中"第二条"内容补充如下: 二、公司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提交的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孙洁晓、郑海艳、荣志坚、周中胜等4名董事对该预案进行了现场讨论,参与讨论的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经过讨论,参与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提议的2015年半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并符合目前公司的发展状况,本次利润分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股本转增后将有力的推动公司未来发展,与公司业绩成长相匹配,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该项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以上4名董事均书面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截至本分配预案预披露公告日前 6 个月,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减持公司股票。 截至本分配预案预披露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通知。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其他内容均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15-039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横店东磁,股票代码:002056)股票于2015年7月10日、7月13日、7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发生重大变化。 3、经核查,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披露了《公司关于筹划资产注入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7),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拟将其旗下浙江省东阳市诚基电机有限公司所属的塑磁相关产业注入公司,预计交易金额在10,000万元左右,公司会尽快启动对拟注入资产的尽职调查和评估,积极推进资产注入工作的进程。除此资产注入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经核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5、经核查,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披露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中对公司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进行了修正: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30万元-17,037.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0% - 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2015年半年度经营业绩预测的修正情况没有发生变化。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 编号:2015-临035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因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起停牌。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筹划上述重大事项,该事项涉及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资产,但由于该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5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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