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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5-076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5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与一家知名的境外跨国企业在中国合作建立一家合资公司,建设数套烷烃资源深加工项目装置,预计每套装置总投资约壹百亿元人民币。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7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7日、7月9日发布了《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4)。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与该境外跨国企业签署了烷烃资源深加工项目全面合作谅解备忘录,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7月1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烷烃资源深加工项目全面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公告》。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5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对停牌期间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5-077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烷烃资源深加工项目 全面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由于本备忘录为意向性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实施方案,对双方均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为此,双方的未来合作进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因拟投资项目规模较大,前期筹备准备工作较多,项目进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此,公司将在协议落实过程中,持续做好与合作方的沟通工作,并根据进展情况,提前做好筹划及准备。 3、拟投资项目中预计每套装置总投资约壹百亿元人民币,因该投资项目需分期建设,项目未来的投资规模、投资方式和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与一家知名的境外跨国企业(简称:拟合作公司)在中国合作建立合资公司,建设数套烷烃资源深加工项目装置,预计每套装置总投资约壹百亿元人民币。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与该境外跨国企业签署了烷烃资源深加工项目全面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备忘录概要情况如下: 一、拟合作对象 本协议合作对象为全球知名企业,排名为全球前500强。在全球有广泛的项目投资,在石化领域拥有多项国际领先的专利和技术。 本备忘录签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所涉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项目 双方同意,投资项目为烷烃资源深加工项目,主要利用乙烷等资源,采用最先进、环保的技术和工艺,建设数套烷烃资源深加工项目装置,项目拟投资地点为中国境内的宁波或曹妃甸。 三、合作投资方式 由双方或者多方,组建合作公司,其中:东华能源的投资比例不低于50%;拟合作公司投资比例为25%-50%。 四、合作事项安排 本备忘录签署后,双方将尽快成立专门的项目前期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的前期可研、技术设计和选型、各项审批手续,包括项目立项、三评、土地等前期事项。 五、本次合作的意义 本次合作是基于公司致力于打造烷烃资源综合运营商的战略布局,一是有利于利用国际廉价资源,以及先进的专利和技术建设烷烃资源深加工项目,加快实现公司产业战略转型。二是有利于强化与国际化工领域技术领先者的技术合作,通过股权合作,形成较明确分工,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提升公司在基础石化领域的技术后发优势。三是有利于加快项目的推进,为后续调研论证、技术储备、产业拓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及有利条件。四是有利于公司引进先进的国际管理经验,提高公司在化工生产方面的专业管理水平。 六、其他相关说明 1、鉴于拟合作公司为一家国际知名企业,其尚未履行完相应内部流程,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原因,未披露其名称。 2、备忘录中涉及的有关合作及项目等事宜,将根据进展需要,在具体方案确定后,按照规定经本公司相应流程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3、本备忘录所涉及事项,根据具体实施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5-078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管理层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及部分员工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的股票,具体如下: 一、增持计划规模 按照《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公告号:2015-075)所做出的承诺,公司管理层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总金额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公司股票。 二、 增持资金来源 上述人员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均为自筹资金。 三、参与人员 本次增持计划参与人员有公司管理层及部分员工。 四、锁定期 参与本次增持的管理层及部分员工承诺:自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五、增持方式 管理层及部分员工以自筹资金认购“南华期货华富紫金1号资产管理计划”,并委托该计划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签订收益互换合同进行专业化投资管理,由华泰证券自营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在股票二级市场上买入处于公开交易中的公司股票。 六、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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