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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5-071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7月13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于2015年7月14日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东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深圳市禾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常州燕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供应链产业基金之意向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禾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盛投资”)与常州燕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湖资本”)合作,共同设立供应链产业基金,其中禾盛投资出资约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设立供应链产业基金意向性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合作的相关事项,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5-072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签署设立供应链产业基金意向性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子公司所签署的《深圳市禾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常州燕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供应链产业基金之意向合作协议》仅为合作意向协议,意向协议达成后双方将就后续开展基金合作的具体事宜进行协商后,再签署正式基金合作协议。 一、拟对外投资概述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禾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盛投资”)于2015年7月13日与常州燕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湖资本”)在深圳市福田区签署了《深圳市禾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常州燕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供应链产业基金之意向合作协议》,双方为谋求稳定、超额的经济利益回报,为双方业务关联的上下游企业提供流动资金支持,拟共同发起设立“深圳市中禾供应链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具体名称以备案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中禾基金”,基金的形式为有限合伙)。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禾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禾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301113052139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不含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及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商业运营管理及商务咨询;酒店投资管理(不含酒店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项目投资策划;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保险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物业管理;经济商务信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 (二)常州燕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常州燕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320400000053182 住所:常州市天宁区恒生科技园二区21幢2号 法定代表人:张翀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中禾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共同发起设立供应链产业基金 协议双方拟发起设立有限合伙(合伙企业名称以工商备案登记为准)形式的基金,为投资人谋求稳定、超额的经济利益回报,为双方业务关联的上下游企业提供流动资金支持。 (二)基金运作的主要条款为: 1、基金名称:中禾供应链产业基金(具体名称以备案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 2、基金规模:暂定人民币20亿元,可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分期募集。 3、基金存续期限:3+1年,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延长。 4、资金来源:合伙人出资、募集。基金有限合伙人可分为优先级合伙人及劣后级合伙人,劣后级合伙人由上市公司(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主体、或由双方认可的主体担任,劣后级合伙人拟出资约6亿元。优先级合伙人(燕湖资本及其他出资主体)拟出资约14亿元,优先级资金拟在市场上通过机构募集。各有限合伙人具体的出资额视项目和募集情况确定,以另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5、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拟采取双GP模式,由深圳市禾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常州燕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担任供应链产业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三)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双方视市场情况,以非公开的方式共同募集基金有限合伙份额。 (四)基金投资方向: 基金主要投资包括并不限于在A股上市的各上市公司的供应链融资、供应链相关的股权投资、供应链产业并购等。 (五)基金的运营管理: 1、管理架构 基金由甲乙双方作为基金管理人共同负责投资决策、收益分配等合伙事务管理,甲乙双方共同行使基金管理人权利,并各自享有基金管理人各项权益的50%。 2、基金管理费: (1)管理费用的计算:合伙企业应以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为基数,按2%/年的标准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2)管理费用的提取:管理费的收取方式以合伙协议约定为准。 (3)基金管理人业绩报酬:合伙企业应于约定的业绩报酬结算日计算基金管理人业绩报酬。业绩报酬的计算方式及收取方式以合伙协议约定为准。甲乙双方各自收取该等基金管理人业绩报酬的50%。 3、基金投资委员会设置: 基金设立投资委员会,对投资项目予以评审。投资委员会由双方管理人各提名50%的名额。在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至少75%以上委员赞成方可通过。 4、项目投资主要由甲乙双方委派的人员协同完成,对于合作项目双方应共同派员参与。 5、资金监管: 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前提下,基金可制定详尽的资金监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资金三方监管、大额资金支出提前告知、按季度披露财务报表及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监管账户进行核查等。 6、投后管理: 基金建立投后管理机制,安排专门投后人员持续跟踪投资项目,若有其他重大事项或重大变化,及时提出处置方案等。 7、项目退出: 项目应根据基金运作周期设计退出方案,若出现明显的退出限制时,应提前警示并由投资委员会决策。 (六)收益分配 1、基金拟于每次项目退出后对基金收益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收益分配具体规则以合伙协议约定为准)。 2、收益分配方式: 合伙企业应自每次项目退出后经清算的基金净收益中,提取20%作为双方管理人的业绩报酬,其余部分的分配视具体募集情况确定,以另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2015年度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通过成立供应链产业基金,积极布局国内优质公司的各项供应链产业领域,有助于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思。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深圳市禾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常州燕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供应链产业基金之意向合作协议》仅为意向协议,尚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2、供应链产业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同时,因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供应链产业基金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或亏损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禾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常州燕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供应链产业基金之意向合作协议》 2、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5-073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禾盛新材,股票代码:002290)自 2015年7月7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是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禾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盛投资”)与常州燕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湖资本”)商谈共同设立供应链产业投资基金事宜,公司已于2015年7月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0)。 2015年7月13日,禾盛投资与燕湖资本签署了《深圳市禾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常州燕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供应链产业基金之意向合作协议》,双方基于优势互补等诸方面考虑,拟共同发起供应链产业基金。具体详见2015年7月15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子公司签署设立供应链产业基金意向性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2)。 本次签署的《深圳市禾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常州燕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供应链产业基金之意向合作协议》系意向性协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禾盛新材,股票代码:002290)将于2015年7月15日开市起复牌,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5-074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1.97元/股调整为11.82 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42,272,345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245,346,866股(含本数)。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无变化。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禾盛新材”)于2015年5月14日、2015年6月3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该等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确定为11.97元/股,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242,272,345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10,67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31,600,8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入下一年度;公司2014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5年7月7日,公司披露了《苏州禾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7月14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5 年7月14日。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鉴于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及上述分红事项,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如下: 根据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11.97 元/股调整为11.82元/股(按照11.97元/股减去每股现金红利0.15元后计算)。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仍为不超过290,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42,272,345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245,346,866股(含本数)。认购数量调整公式为:调整后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发行价格。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进行如下调整: ■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发行价格及数量。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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