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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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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3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总经理、董事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马兴法先生、董事/总经理沈高伟先生、董事马伟良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人员")的通知,基于对国家经济形势、资本市场发展及公司前景的强烈看好,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增持人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竞价交易方式完成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增持人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马兴法

  增持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10万股,并承诺自最后一笔增持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增持人二:公司董事/总经理沈高伟

  增持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10万股,并承诺自最后一笔增持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增持人三:公司董事马伟良

  增持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10万股,并承诺自最后一笔增持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二、增持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1、2015年7月13日,公司董事/总经理沈高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084%。增持前,沈高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906,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8641%,本次增持后沈高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6,006,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8726%。

  2、2015年7月13日,公司董事马伟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084%。增持前,马伟良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626,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6621%,本次增持后马伟良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726,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6705%。

  3、2015年7月1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马兴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084%。增持前,马兴法先生通过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9,227,919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42.8643%,马兴法个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393,72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4540%。本次增持后马兴法个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93,72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4624%,马兴法实际控制公司43.3267%的股份。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增持人员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15-032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5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数据均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15年上半年,受农药行业产能过剩、农药市场行情持续低迷和农药企业之间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1-6月份,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312,355,339.85元;实现营业利润176,732,048.94元;实现利润总额206,657,893.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5,591,770.98元;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346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同比下降43.15%、利润总额同比下降40.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8.99%、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38.80%,主要系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持续下降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之前,公司未预计2015年半年度业绩情况。

  四、其他说明

  1、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对经营情况初步核算做出,最终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15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6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 7 月 8日发布公告,因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拟与医疗器械行业公司商谈相关合作事宜,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海股份,证券代码:002120)自2015 年 7 月 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加大医疗器械领域的布局以及加快公司医疗器械业务的发展,围绕"精密模具和精密塑料制造"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拟收购医疗器械行业相关标的的股权,从而促进公司产业资源的高效整合,并实现公司进一步发展。

  二、在推进重大事项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及终止原因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签署了保密协议,并与交易对方就收购事项进行了深入洽谈、论证,积极推进本次收购事项的有关准备工作。2015年7月8日,公司管理层根据前期掌握的标的公司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入讨论,并赴交易标的所在地开展尽职调查,此后公司根据尽职调查情况确定初步方案,并与交易对方就标的公司的股权收购比例、支付方式、交易价格、业绩承诺及未来业务合作等各项具体内容进行了深入沟通,但在交易价格、业绩承诺和支付方式等核心条款上还存在分歧。停牌期间,公司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多次磋商,7月14日上午,由公司董事长带领相关人员再次与交易对方进行了沟通,经双方磋商和沟通,最终认为目前收购的时机和条件仍欠成熟。

  基于以上原因,经公司慎重考虑,认为短期内该重大交易事项难以完成,遂决定终止本次筹划。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筹划重大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既定战略。公司大力发展医疗器械的决心不会变,发展方向将主要围绕"精密塑料制造相关医疗器械耗材与设备"、"养老护理类产品或配套服务"等领域开展工作,并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完善产业布局和提升综合竞争力,努力将公司医疗器械业务做大做强。

  四、关于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以及对国内资本市场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黄新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宁波新海塑料实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加锋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张超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柳荷波女士、财务总监黄琦先生、监事陈素银女士计划自 2015年7月10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合法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详见《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

  原公告中增持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黄新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宁波新海塑料实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加锋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张超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柳荷波女士、财务总监黄琦先生、监事陈素银女士"现改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黄新华先生、副董事长华加锋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张超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柳荷波女士、财务总监黄琦先生、监事陈素银女士"。

  五、股票复牌安排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海股份,证券代码:002120)将于2015年7月15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公司董事会对因本次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5-027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0日上午09:30开市起停牌。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上,于2015 年4月21日刊登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1),于2015年4月27日刊登了《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于2015年5月5日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于2015年5月12日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于2015年5月19日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19),于2015年5月26日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于2015年6月2日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 于2015年6月9日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于2015年6月16日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于2015年6月24日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于2015年7月1日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 于2015年7月8日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5日上午9:30开市起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具体方案的相关内容尚需进一步完善论证,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0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7日披露了《停牌公告》,拟披露员工持股计划,自2015年6月17日上午开市起停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积极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的各项工作,由于参与人数及涉及手续较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发布的公告。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12亚厦债(代码112097)正常交易。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5029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宜已经进入国资委逐级审批阶段,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避免公司股价出现波动,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发布公告编号为2015026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目前此事项仍处于国资委逐级审批阶段,尚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股票停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台城制药 公告编号:2015-050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正在与一家制药企业洽谈收购事项,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由于目前双方洽谈仍在进行当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重大事项确定并公告后,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07月15日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烟台冰轮 公告编号:2015-049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接到股东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烟台国盛实业公司改制更名,以下简称"国盛投资")通知,国盛投资持有的本公司157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8%)于2015年7月9日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期限半年。

  国盛投资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本公司43590555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盛投资质押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5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8%。

  特此公告。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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