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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5-043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布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中预计: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为-50%~0%。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1、婴幼儿配方奶粉行业竞争激烈,公司业务转型尚未完成,重点产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销量下降,致使上半年营业收入下降幅度较大。 2、国内婴童食品市场渠道风起云涌,电商、“海淘”积极抢占市场份额使大卖场、超市等传统零售渠道市场份额面临挑战,也使得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受到较大负面冲击。 3、为持续保持公司在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的领先地位,公司加大了对市场开拓和产品服务方面的投入,致使销售费用率较上年同期进一步有所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进行详细披露。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5-044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对2015年半年度预告进行修正,鉴于相关数据需要汇总,该事项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的重大事项,为防止信息泄露,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贝因美,证券代码:002570)自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待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内部审计部会同财务部对2015年上半年相关数据进行复核和验证其准确性、合理性,并已于2015年7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贝因美,证券代码:002570)自2015年7月15日开市起复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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