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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5年7月15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泉州银行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 一、基金在泉州银行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的情况参见下表: ■ 注1:截至2015年7月15日,该基金尚未开放或暂停办理对应业务,如该基金开始或恢复办理对应业务,投资者可在泉州银行办理其对应业务。 注2:截至2015年7月15日,该基金对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金额进行限制,具体情况为:华夏纯债债券(A/C)对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申购业务进行限制,华夏收益债券(A/C)对人民币份额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金额超过100万元的申购业务进行限制,华夏现金增利货币A对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申购业务进行限制,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公司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要求。 二、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相关说明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泉州银行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请。 (二)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泉州银行约定每次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应遵循泉州银行的规定。目前,泉州银行每次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300元。 (三)扣款日期 投资者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泉州银行的规定。 (四)扣款方式 泉州银行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 投资者需指定一个泉州银行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固定扣款账户。如投资者资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泉州银行的规定。 (五)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应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相关规定执行。 (六)交易确认 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自T+3工作日起查询华夏全球股票(QDII)、华夏收益债券(QDII)A(人民币)/C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其余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 (七)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或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等,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泉州银行的规定。 三、咨询渠道 (一)泉州银行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312; 泉州银行网站:www. qzccbank.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四、信息查询 截至2015年7月15日,本公司旗下各开放式基金所有代销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一览表》进行查询,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情况的信息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开通状况一览表》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14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采用“指数收益法”对停牌股票“桑德环境”(证券代码:000826)、“海思科”(证券代码:002653)进行估值。本公司将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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