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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5-30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厦门港务,证券代码:000905)于2015年7 月10日、7 月13日、7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将于2015年8月12日披露。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5-28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7月10日、2015年7月13日、2015年7月1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的内外部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确认,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在《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预计 2015 年 1-6 月净利润变化幅度为0 % 至 50%,变动区间为1974.26 万元至2961.39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业绩预告与实际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79 证券简称:三毛派神 公告编号:2015-044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0日、7月13日、7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3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本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本公司近期经营情况以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没有发生或者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来的承诺函,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控股股东承诺采取措施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本公司已全文公告《关于控股股东维护证券市场稳定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针对近期A股市场剧烈波动下跌,公司股票大幅下挫,本公司发布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2)。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公司和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本公司控股股东落实上述承诺采取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举措,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于二级市场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股票共计250,500股。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为亏损(公告编号2015-043),主要财务指标和相关情况说明已披露。公司提示该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0917 证券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15-54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维护市场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南广播电视台以及控股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经研究决定: 1、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股票复牌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同时将根据市场情况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为1800万元以上。 2、承诺一如既往支持公司发展,提升业绩,维护市场稳定。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19 证券简称:麦趣尔 公告编码:2015-055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针对近期证券市场的异常波动,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不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努力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完善企业风险管理能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并基于对公司未来价值的认可,暂不减持公司股票。 三、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耐心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 四、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主动性。 特此公告。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 号)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5 年 7 月 14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以下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其中所用指数为中基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简称“AMAC 行业指数”)。 ■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银行协商,待该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15日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基金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我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14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 "华侨城A"(股票代码:000069)、 "海康威视"(股票代码:002415)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其中所用指数为中基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简称"AMAC行业指数")。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股票恢复交易并收盘价能反映其公允价值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r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0755-26948088、400883808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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