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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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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中航动力 公告编号:2015-46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征询,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航动力",股票代码"600893")于2015年7月10日、13日、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情况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事项。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公司可能或已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自查,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异常波动的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事项。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书面征询,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事项。

  5、近期,证券市场出现了非理性波动,公司股票价格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稳定公司股价和投资者对公司的预期,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18号、〔2015〕51号公告通知的要求,立即采取了系列措施,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市场信心,展现良好的企业形象。具体见公司本月10日《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11日《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告》及14日《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截止目前,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关公司的信息以前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4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恒宝股份;证券代码:002104)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7月10日、7月13日、7月1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与公司经营层、董事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披露了《恒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公告,详见2015年5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近期公共传媒没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钱云宝先生和曹志新先生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钱云宝先生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100万元,曹志新先生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7万元。除此以外,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重大事项外,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的风险具体详见2015年5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恒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分析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风险"。

  3、2015年4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5-020)。公司预计2015年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20%至50%,变动区间为12,034.68万元至15,043.35万元。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公司金融IC卡等产品销售同比将继续增长。

  4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15-037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为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刊登在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5-004"号公告)。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与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雷甸支行签署《德清农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德清农商银行"德财富"2015年第15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编号:HZDQDCF2015015)

  (2)币种:人民币

  (3)金额:3000万元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4.7%

  (5)期限:77天

  (6)认购日:2015年7月13日

  (7)起息日:2015年7月14日

  (8)到期日:2015年9月29日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3、关联关系说明:与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进行的,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1、2015年4月1日公司以5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的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8%,产品期限:2015年4月1日-2015年9月29日。

  2、2015年4月1日公司以1000万元购买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雷甸支行的德清农商银行"德财富"2015年第8期人民币理财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5.3%,产品期限:2015年4月2日-2015年9月29日。

  3、2015年4月1日公司以6000万元购买浙江德清农村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雷甸支行的德清农商银行"德财富"2015年第9期人民币理财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5.4%,产品期限:2015年4月2日-2016年4月1日。

  4、2015年4月8日公司以3000万元购买工银瑞信投资-瑞佳1号50期保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85%,产品期限:2015年4月8日-2015年8月27日。

  五、备查文件

  《德清农商银行"德财富"2015年第15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及《德清农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5-069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世联行,证券代码:002285)于2015年7月10日、7月13日、7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监事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收购上海晟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监事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相关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截止本公告日,未有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第1条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收购上海晟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提示性公告》,目前公司委托中介机构对晟曜资产进行尽职调查, 尚未与晟曜资产就股权投资事宜展开进一步磋商,本次收购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仔细阅读该公告的详细内容(公告编号:2015-066),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15-018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代码:603901、证券简称:永创智能)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婕女士、罗邦毅先生发函询证,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7月10日、7月13日、7月14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同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书面函征询,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核实得知:

  (一)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发行总股份的2%。实际控制人之一的罗邦毅先生已于2015年7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2万股。

  2、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7月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婕女士提议,2015年半年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如股份发生变化,应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10,000万股,不送股,不派发现金股利,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0,000万股,并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利润分配事项时投赞成票。公司董事会书面确认并同意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利润分配事项时投赞成票。

  上述事项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进行公告;

  (二)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

  (三)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有关本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2015-036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7月10日、7月13日和7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

  2、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征询,截止本公告日,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本公司A股股票在2015年7月10日、13日、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 公司于近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安琪酵母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安琪酵母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除此之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经公司向控股股东--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函证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4、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没有买卖本公司股票。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15- 042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0日、2015年7月13日和7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得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0日、2015年7月13日和7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宜。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公告编号: 临2015-14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经公司自查并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7月10日、7月13日、7月1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二)经向公司管理层核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三)经公司征询控股股东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及实际控制人中央电视台,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除董事会将审议的关于2015年委托理财事项以外的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公司有关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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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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