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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5)034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5-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名称:水晶光电,证券代码:002273)于2015年7月10日、7月13日、7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经过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管理层人员进行了沟通,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面对近期证券市场的非理性下跌,为了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董事长林敏先生、董事范崇国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盛永江先生、副总经理周建军先生、副总经理李夏云女士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十个交易日内通过二级市场,拟合计增持不低于65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股票,并承诺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相关增持公告((2015)032号)刊登于2015年7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去年7月开始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相关文件刊载于2014年7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公告(2015)029号),截止目前尚未开始发行工作。除以上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叶仙玉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下一报告期业绩预计情况:公司于2015 年 4 月 29日发布《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披露2015年1-6月净利润预计实现0%~30%的增长,净利润变动区间为8,225.94万元~10,693.72万元;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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