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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7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二)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原因:一是本报告期风资源状况有所好转,风电机组运行时间增加,使风电收入增加;二是贺兰山风电六期、阿左旗贺兰山风电二期共10万千瓦风电项目于2014年度下半年建成投入运营,使收入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2015年半年度报告数据为准。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28 证券简称:云南锗业 公告编号:2015-032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出售子公司股权事宜,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8日起停牌。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7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截止本公告日,已经完成标的股权评估及标的公司的审计工作,目前交易对手方仍在进行此次交易的尽职调查工作。因公司筹划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07月15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5-044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7月10日-7月1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征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长胡钢先生、副董事长王晶女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主要业务负责人共计14名高管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未来六个月内共计增持不低于 1亿元人民币的公司股票,增持所需资金由其自筹取得,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增持计划已披露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2015-042) 2、经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公共传媒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5、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胡钢先生,不存在关于对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预计2015年1-6月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57.79万元-20210.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100%。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数据为准。(上述业绩预增事项已披露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2015-041) 2、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0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在2015年7月10日、13日、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经本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2015年7月10日、13日、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本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变更、补充之处。 (二)经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及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以本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5-050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截至2015年7月14日,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6月8日、7月13日、7月14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5年7月11日披露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相关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除上述已披露重大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海鹏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15-031)中预计公司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14,460.19万元--16,684.8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实际情况与上述业绩预告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形。 3.《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5-023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止2015年7月14日,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日海通讯;证券代码:002313)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7月10日、2015年7月13日、2015年7月14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经自查,公司未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在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了2015年1-6月预计业绩区间,预计2015年1-6月业绩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00万元~-1,000万元。 截至目前未发现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重大差异。 2、《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21 证券简称:仰帆控股 公告编号:2015-022 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核实,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股人书面函证,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0日、13日、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董事会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2、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钱汉新先生、滕祖昌先生)函证确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附件:报备文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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