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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5-038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5-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 因厦门市上好仁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好仁真")未按期向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支付委托贷款利息,2014年4月10日,公司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好仁真归还公司委托贷款本金4,000万元、并支付利息、违约金等,以及承担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公司于2014年5月收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4)合民二初字第00217 号】,各方当事人并于同日签订了调解协议,约定上好仁真履行还款义务。具体内容详见 2014年4月16日和2014年5月1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对外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8)和《关于对外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0)。 截止2014年度年报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上好仁真的上述款项,基于上述应收上好仁真款项中仍存在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公司依法对上好仁真目前可变现的相关资产进行了查封,并开展拍卖工作。考虑到公司已对上好仁真采取了资产拍卖措施,经财务及审计部门进行测算,本公司根据该案代理律师对预计可收回比例的分析等资料综合判断后,对于尚存在收回风险的4,000万元本金欠款按照50%的比例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 2015年4月10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4)合执字第00335-1号】,将被执行人上好仁真所拥有的26个商标权作价435.2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抵偿债务。 三、执行裁定具体情况 申请执行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厦门市上好仁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陈玉仁、陈盈莹 本院(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合民二初字第00217号民事调解书,于2014年6月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被执行人上好仁真所拥有的注册号共计26个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进行拍卖,上述财产在诉讼首轮保全查封,依法委托拍卖公司开展拍卖工作,2015年5月19日第三次拍卖仍流拍,拍卖底价为435.2万元。现申请执行人申请以此价款抵债。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裁定如下:一、将被执行人上好仁真所拥有的26个商标权作价人民币435.2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该商标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时起转移。二、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四、执行裁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后续将会加快办理相关商标权资产的过户手续,依据相关规定,做好相关资产的入账手续;并积极推动上好仁真其余可变现资产的拍卖工作,极力减少财务资助的损失。本次公司申请以26个商标权的435.2万元的拍卖底价抵债,因其余部分可变现资产的拍卖仍在进行中,目前尚无法就此事给公司可能带来的最终损益进行评估。 后续将会根据诉讼事项进展,对计提减值准备进行适度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4)合执字第00335-1号】。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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