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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15-066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7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15 年7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对外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深圳市泽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合资协议书,共同出资设立浙江华媒信息传播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浙江文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创新园区项目战略合作协议》,成立合资公司:杭州华创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关于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其上房屋所有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参与竞拍及办理具体协议签署等有关事宜。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关联董事赵晴、秦晓春、杨星、鲍林强在审议本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15-067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以下简称:"杭报集团")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其上房屋所有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参与竞拍及办理具体协议签署等有关事宜。竞拍公告详见《余杭区乔司街道鑫园路8号3幢、4幢房地产、附属房屋及附属物整体挂牌转让公告》(http://www.hzaee.com/18/D4517.html)。 杭报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如果公司竞拍成功,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赵晴、秦晓春、杨星、鲍林强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竞拍等相关法定程序,具体竞拍金额、能否成功交易尚存不确定性。如果最终的成交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届时将按规定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传播新闻和其他信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杭州日报》出版、增项出版、相关出版物出版、相关印刷、相关发行、广告、新闻研究、新闻培训、新闻业务交流、相关社会服务。 法定代表人:赵晴 开办资金:82,569.6万元 举办单位:杭州市委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杭报集团总资产306,670万元,净资产193,010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0,097万元(经审计)。 3、关联关系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宗地位置:余杭区乔司街道鑫园路8号 地类(用途):工业用地 使用权类型:出让 具体面积:房屋建筑面积9,486.4平方米及其土地使用权面积8,106.5平方米(含该宗土地上的附属房屋及附属物) 终止日期:2055年1月18日 目前,该宗土地及其上建筑部分已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日报报业集团盛元印务有限公司向杭报集团租借,租赁面积为5,801.91平方米,主要作为商务印刷基地。 2、权属情况 该宗土地所有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挂牌出让起始价为:4,370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参与竞拍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 六、交易目的和影响 如此次竞拍成功,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该宗土地及其上建筑将作为公司的土地及房产储备,主要作为商务印刷基地,公司将充分利用该宗土地所处地理优势和资源优势,抓住市场机会,拓展商务印刷业务。 该宗土地及其上建筑现部分已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日报报业集团盛元印务有限公司向杭报集团租借。如此次竞拍成功,则可减少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如此次竞拍成功,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本年度,公司与杭报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85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基于拓展商务印刷、减少关联交易的需要,如参与竞拍上述资产成功,则有利于公司商务印刷业务的拓展,并减少与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交易。 该交易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该宗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九、风险提示 因上述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受让尚需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具体竞拍金额、能否成功交易尚存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竞拍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15-068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与浙江文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文创)签署《创新园区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本着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发挥各自优势,建立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关系,成立合资公司:杭州华创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用以打造跨境电商孵化器、新媒体集群及研发数据中心"1+1+1"综合性创新创意创业园区。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浙江文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珠埠里130号2幢109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峰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房地产中介,房地产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文化活动策划(除演出中介)、承办会展。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文创与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合资公司名称:杭州华创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2、出资方式 本公司以现金出资400万占股40%,浙江文创以现金出资600万占股60%。 四、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交易双方以合资公司为园区运营主体,共同改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地块(建筑面积合计约3.6万平方米),引进核心产业及优质项目,将其打造成跨境电商孵化器、新媒体集群及研发数据中心"1+1+1"综合性创新园区,实现双方互利共赢。 2、标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本公司选派董事长一职,委派主办会计一名,并可视园区公司运作情况选派副总经理一名。浙江文创选派两名董事,并选派总经理一职。 3、其他安排 合资公司须按照协议要求,在园区内提供5,000平方米场地,用于打造首期跨境电商孵化器,引进经开发区管委会认定的跨境电商项目。 合资公司3年内招引30家以上入园企业,形成产业集群;5-8年内打造成为国内同行业中规模和实力均有影响力的特色产业园区。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浙江文创是以文化创意产业为运营核心,以文创产业投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开发与运营为主导产业,并涵盖地产投资、地产顾问、地产基金、广告策划等多个产业领域的综合型创意企业集团。此次公司与浙江文创共同合作开发创新园区,利用双方在文化传播、信息咨询、文创产业投资和运营等方面的优势,打造跨境电商孵化器、新媒体集群及研发数据中心"1+1+1"综合性创新园区,为公司未来产业孵化提供重要平台,也是公司涉足跨境电商产业模式的积极探索,为公司产业布局和板块完善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存在的风险 交易各方在《创新园区项目战略合作协议》中已严格约定各方权责,但共同投资设立的公司对市场拓展、营销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均有较高的要求,公司成立后是否能够实现公司发展目标,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理利益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的审核程序遵循了《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及结论合法有效。本次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与浙江文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创新园区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15-069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与深圳市泽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创投资)签署合资协议书,共同出资设立浙江华媒信息传播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其中,本公司出资5,100万元,持股比例为51%。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泽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鹭华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创业投资业务等。 2、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其中,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仟壹佰万元,持股比例为51%;泽创投资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肆仟玖佰万元,持股比例为49%。 双方认缴注册资本均以现金方式分两期缴纳。其中,首期出资人民币柒仟万元(占注册资本70%)在合资公司设立后1个月内到位;余下出资人民币叁仟万元(占注册资本30%)在本公司2015年年报披露后1个月内到位。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华媒信息传播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2、住所:杭州市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商业中心。 3、经营范围:多媒体内容制作、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计算机网络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会展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 4、经营期限:30年,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营业期限届满后,由合资公司股东会商讨是否延长经营期限并作出决议。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资公司的组织机构及管理权限 1)董事会 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由5名非独立董事和2名独立董事组成。董事长由本公司委派,担任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监事会 合资公司设立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 3)经营管理机构 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责任制,并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财务总监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均由董事会聘任。 2、违约责任 各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按时缴纳出资额时,从逾期之日起算,每逾期一个日,需支付应缴纳出资额的0.05%迟延利息给合资公司。同时,违约一方应按其未缴付的出资额5%的比例支付违约金给守约他方。 如违约方逾期超过三个月,除累计缴付应交的违约金外,守约他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泽创投资共同发起设立的合资公司以"移动互联+"为定位,是华媒控股旗下的核心平台企业,致力于成为中国传媒领域移动互联资讯产品与服务的领先者。 合资公司将借助双方核心资源,全力打造华媒控股的互联网新引擎,塑造上市公司基于"移动互联+"的全新形象: 1)强化媒体优势:华媒控股业务涵盖版内版外、线上线下,产业链包括信息发布、文化消费、社交平台、会展活动、户外广告、商务印刷、物流配送等。借助合资公司在媒体融合发展的先发优势,最终将建立以用户需求为导向、以用户数据为支撑的开放平台以及以O2O为商业模式的现代传媒集群的核心平台。 2)强化技术优势:泽创投资背景是国内行业领先的三网融合(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技术以及移动终端开发技术、无线互联网运营、电信增值业务和产业资源整合实力;拥有行业领先的手机、机顶盒、平板电脑等终端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实力。 3)强化运营优势:双方在无线互联网应用以及终端销售方面构建了新媒体业务推广体系;与包括几十家出版机构、电视台、内容商、版权方建立了互赢互利的合作机制。 合资公司业务形态专注新媒体,以无线互联网技术为主要手段,通过数字化语音、图文、视频形式和APPs等新媒体呈现形态,向包括手机、平板电脑、机顶盒等便携式终端为主的用户提供移动资讯产品和服务。 合资公司将以移动业务为抓手,以市场化手段,开放式思维,兼顾"外部+、内部+":外部整合移动新业务,推动"移动互联网+"产业布局;内部推动整合,加速传统媒体+互联网,坚定不移地贯彻"移动互联网+"的核心战略。 2、存在的风险 交易各方在《合资协议书》中已严格约定各方权责,但共同投资设立的公司对市场拓展、营销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均有较高的要求,公司成立后是否能够实现公司发展目标,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理利益和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的审核程序遵循了《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及结论合法有效。本次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与深圳市泽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泽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15-070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华媒控股,股票代码:000607)于2015年7月15日开市起复牌。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为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信息泄漏,造成股价异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 2015年7月10日,公司与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详见7月1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5年7月14日,公司与浙江文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创新园区项目战略合作协议》,与深圳市泽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合资协议书,并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关于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关于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5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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