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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5-036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正在筹划电子政务领域重大对外合作事项,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2条款的规定,因该事项存在不确定因素,且预计难以保密,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榕基软件,证券代码:002474)已于 2015年7月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3),具体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有序地开展本次重大事项的各项工作,与交易对手就本次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待交易对手有权方审批后,公司将与交易对手签署合作协议,因此该事项存在不确定因素,且预计难以保密,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证公平信息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04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议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15年5月21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议资产出售及重组事宜的议案》,该等议案的有关内容请见2015年5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行已获得财政部批准,原则同意本行子公司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银香港(控股)")直接拥有的全资子公司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简称"中银香港")按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号)的有关规定,在依法设立的省级以上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简称"进场交易流程")转让所持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100%股权(简称"拟议资产出售")。 据此,中银香港将于2015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网站(www.cfae.cn)刊登有关拟议资产出售的挂牌公告,正式启动拟议资产出售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的进场交易流程。 于本公告日期,本行及中银香港(控股)(包括中银香港)的任何一方均未订立任何有关拟议资产出售的具约束力的协议,并且无法对拟议资产出售的交易会否实现作出任何保证。在适当或有需要时,本行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要求作进一步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715 证券简称:登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4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5日开市起复牌。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股权激励计划,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登云股份,股票代码:002715)已于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0),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停牌期间,公司与中介机构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进行了反复论证,认为目前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的时机尚不成熟。鉴于此,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待合适时机再行推出。公司董事会对终止筹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5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15-043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5年4月27日披露的《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中,预计2015年1-6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5,000 — -16,500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受制于宏观经济并未显著改善的影响,国内消费需求依旧疲软,致使2015年第二季度鸡肉价格较第一季度环比下降,部分鸡肉产品价格跌至近几年的新低,远远超出了公司的预期,导致2015年1-6月份业绩预计出现修正。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后的数据为公司初步估算所得出,具体数据以公司将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因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并提醒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5-07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期,国内证券市场大幅波动,投资者产生了较大的投资损失。面对当前股市的非理性下跌,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禾盛新材')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一、公司坚持踏实做好企业、诚信经营、规范运作,持续推进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公司业绩,用实实在在的业绩来回报投资者。 二、公司控股股东赵东明先生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票。 三、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股份回购、增持、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措施,推动上市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维护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 四、公司股东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伟先生的增持计划如下: 1、增持主体: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张伟先生控制的深圳市威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 2、增持金额和时间:自2015年7月15日起的一年之内,通过二级市场或者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亿元。 3、张伟先生承诺上述增持股份完成后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 五、公司努力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加大现金分红力度,倡导资本市场价值投资理念,共同分享上市公司发展成果。 六、公司将继续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交流与互信,展现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坚决支持中国经济、中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良好局面。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15-039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及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谋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粤高速 A、粤高速 B,股票代码:000429、200429)已于2015年4月8日起停牌。 2015年6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7月1日对外披露了相关内容。 2015年7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15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随后,公司及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并根据该函的要求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完善。由于需要补充披露的内容较多,时间较紧,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问询函回复和补充材料,公司现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推迟《重组问询函》的回复时间,并同时申请公司股票自7月15日起继续停牌。公司将尽快完成《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和相关文件的补充完善及信息披露工作,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申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63 证券简称:中航三鑫 公告编号:2015-052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航三鑫,证券代码:002163)2015年7月10日、7月13日、7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交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1、经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实,近期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及维护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中航通飞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部分董监高管人员有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5-050号、2015-051号公告。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截至信息披露日,公司董监高管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情况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中小企业板交易公开信息中查询。 4、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股票简称:烽火电子 股票代码:000561 公告 编号:2015-018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烽火电子")股票(证券代码000561)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7月10日、2015年7月13日、2015年7月14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35%,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1.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确认,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为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件精神,近6个月内减持过烽火电子股票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承诺以规范方式在3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股数不低于上述期间的减持股数,并承诺增持后6个月内不减持(详情请见公司于7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管人员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5、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公司预计2015年1-6月经营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未发生大幅变化。2015年半年度报告将于8月26日公告,具体情况详见报告全文。 2、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及网站,公司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在上述媒体上刊登的公告,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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