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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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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763 证券简称:汇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7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7月10日、2015年7月13日、2015年7月14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于 2015年6 月10日发布的《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所列示的各项风险因素:

  (一)公司品牌被侵权的风险

  随着消费升级和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品牌已成为消费者选购内衣的重要参考因素,知名品牌更能赢得消费者的青睐。一些不法企业为谋求自身利益可能会仿冒生产销售知名品牌的内衣,侵害被仿冒企业的合法权益。如果未来公司品牌被大量仿冒,将对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声誉产生冲击,从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存货风险

  公司2014年末、2013年末和2012年末存货净值分别为58,216.19万元、52,651.99万元和56,789.3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9.78%、60.13%和63.01% ,其中往季产品分别为17,160.47万、21,307.48万元和20,503.95万元。如果公司未来产品销售不畅,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电子商务等销售业态快速发展带来的风险

  中高端内衣购买者注重消费体验,因此,中高端内衣通常都以百货商场销售为主。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在全国开设了1,928个直营专柜,均开设在各地的商场中。如果未来销售业态发生较大变化,诸如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消费从"线下"转移至"线上",公司未能顺应变化趋势,公司将面临销售渠道不畅、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主营产品女士内衣属于贴身穿着服装,消费者对产品的原材料、产品工艺水平具有较高要求。若公司在原材料采购或产品生产环节控制不严,产品的质量出现较大瑕疵甚至含有损害人体的成分,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五)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以自主生产和直营终端销售为主,而生产和销售环节属于劳动密集型,对人工需求量较大,如果未来不能及时招聘到所需的生产和销售人员或人力成本大幅上涨,将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投资于江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若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组织管理不力导致不能按计划实施项目、新增产能不能完全释放或者不能完全消化导致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将对本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5-043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意向性合作框架协议书》及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巨龙管业,证券代码:002619)

  将于2015年7月15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风险提示:

  1、本次《意向性合作框架协议书》的签署,旨在表达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依托各自自身的优势,在水利开发、建设等方面开展业务合作,属于合作意愿、意向约定性协议。

  2、本协议最终付诸实施与否、以及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变动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合作的具体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协议内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2015年7月13日,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肃北禾兴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兴水务")签署了《意向性合作框架协议书》,双方为实现强强联合、互利共赢,达成意向性合作框架协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肃北禾兴水务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甘肃省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科技综合楼三楼

  4、法定代表人:王德胜

  5、注册资本:陆仟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4年1月10日

  7、经营范围:水利开发、销售;矿产品(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经营的项目除外)加工、销售。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肃北禾兴水务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拟以中国西北地区某重大引水工程项目为合作平台,以共同实施或者届时由公司提供该项目PCCP管材为合作目的。

  2、本次合作的基础系基于乙方已取得某重大引水工程开发、建设等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院设计规划、图纸、可行性研究报告、发改委批文等)。

  3、根据某重大引水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工程部分投资92,379.21万元,移民和环境部分投资1,078.12万元,建设项目总投资93,457.33万元(项目所需PCCP管材约为110公里,金额尚未确定,具体以招投标为准)。工程施工总工期分为:施工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工程完建期三个阶段,总工期约为36个月。

  4、本协议仅为意向性合作协议,本次合作的相关具体事宜需待双方签署正式合同后另行商定。

  四、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与禾兴水务开展的合作,能充分利用公司甘肃分公司的区位优势,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中国西北市场,对提升公司的资源整合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实现公司的发展有着重要而积极的意义。

  五、协议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协议属于意向性框架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根据合作的具体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协议中合作的内容需要根据双方后续协商的具体情况确定,合作的实施尚存在不可预判的风险及其他不确定性因素。

  3、本协议中合作的成果未来在市场产生的经济效益存在不确定性。

  4、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因筹划重大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5日(星期三)复牌。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禾兴水务签署的《意向性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5-037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筹划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闽发铝业;股票代码:002578)自2015年7月8日上午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并于2015年7月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各项工作。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并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自 2015年7月1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东源电器 公告编号:2015-052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 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中预计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相比增长幅度为:-10.00%至20.00%。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

  注1: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入资产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2014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二、业绩预告修正审计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1、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发布《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时,因对2015 年 6 月 30 日前公司能否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无法确定,未考虑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经营业绩。仅对上市公司2015年1-6月的现有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即1867.39万元-2489.86万元。

  2、鉴于公司于2015年5月6日发布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期合并报表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反向购买”的处理原则进行编制。

  3、今年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机遇,国轩高科动力锂电池业务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主营业务利润同期对比呈现大幅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数据将在 2015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公司董事会对因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15-038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预计2015年1-6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范围为:-5,497.58万元至0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向下

  ■

  二、业绩预告修正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本次业绩修正的主要原因为:

  受公司一季度业绩亏损影响,公司二季度积极调整经营策略,公司丙烯及下游高分子材料各产品盈利稳定向好。丙烯酸及酯产品的销售量及价格在二季度环比一季度均出现稳中有升,销售收入增加4.43亿元,毛利率增长26%。但受市场需求影响,丙烯酸及酯产品价格涨幅同比2014年二季度未能达到预期,丙烯酸平均市场价格下降40.15%,丙烯酸丁酯平均市场价格下降34.62%,导致二季度产品销售量虽增加3.2万吨,但销售收入减少约8300万元,毛利率降低8.7%,毛利减少约9600万元。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数据为公司财务部测算后做出,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董事会对因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5-41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2015年7月10日、7月13日、7月14日,本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核实情况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媒体的报道未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本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变化。

  4、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2015年7月10日,本公司披露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预计中标金额为人民币187,378.93万元。

  3、2015年7月11日,本公司披露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的措施公告》。

  4、2015年7月14日,本公司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17万元,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5、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股票代码:002211 股票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5-087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 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公司于 2015年4月29日在《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预计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00万元至1500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修正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本期公司主营硅橡胶业务与原预期保持正常。本次业绩修正的主要原因为:

  1、原预计的公司转让北京城市之光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投资收益1196万元因未完成股权过户不能按计划在本期确认。

  2、经第四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子公司江苏利洪硅材料有限公司给予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设备折扣700万元,相应在本期增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公司承担的航空航天用“乙基聚硅氧烷”科技项目政府补助不能在本期确认损益,长江分公司办理注销缴纳清算税费及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费用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5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董事会对因业绩预告修正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临2015-00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87号)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2,50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62,500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永华明(2015)验字60464416_B33号验资报告。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15年7月14日,公司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注册号:310000000071276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注册资本:人民币762500.0000万元整

  成立时间:1999年8月18日

  营业期限:1999年8月18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3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

  注:因2014年会计政策变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了调整。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15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的原因主要是:受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放缓,工程机械市场需求持续低迷,公司产品产销量降低;同时,为了提高产品性能及质量,公司加大产品研发投入,研发支出同比增加。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初步测算,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简称:天宝股份 证券代码:002220 公告编号:2015-041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员工拟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并以现金购买的方式参与)相关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

  目前,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仍在积极筹划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天宝股份,证券代码:002220)自2015年7月15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5-080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凌云")为贵州省凯里至雷山高速公路(K0+000~K21+919)机电工程(合同编号:KL-JD-2015-01号)的中标人,上述项目的中标价格为人民币75,659,891元。

  一、交易对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该项目的招标方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2、公司与招标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中标范围与内容:贵州省凯里至雷山高速公路(K0+000~K21+919)机电工程(合同编号:KL-JD-2015-01号)

  4、中标价格:中标价为人民币75,659,891元。具体合同金额以签订的正式合同内容为准。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若南京凌云本次能够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本次项目的中标金额为人民币75,659,891元,约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14.62%。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5-2016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三、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项目暂未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待合同签署后另行公告。南京凌云在签订正式合同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也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5-021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及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控股股东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绸集团)正在筹划可能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收到丝绸集团通知,为了抢抓国家"互联网+"发展机遇,丝绸集团决定设立新公司,搭建本地大宗纺织O2O移动互联电商采购平台。新公司设立后,原苏州盛泽东方市场纺织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中心,系丝绸集团全资子公司)涉及的电子商务现货交易等相关业务将全部转移至新平台。

  丝绸集团同时承诺:大宗纺织O2O移动互联电商采购平台的搭建以及苏州盛泽东方市场纺织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相关业务转移至新平台,上述事项将于2016年4月30日前全部完成。届时,如果公司有意购买,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丝绸集团将以市场公允价格,将新公司的100%股权出售给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方市场;证券代码:000301)自2015年7月15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15-043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10日,本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拟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增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

  2015年7月14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的函,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已增持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5年7月10日至14日,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了本公司股份3,033,2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6%。

  本次增持前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933,415,039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1.99% 。本次增持后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936,448,239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2.05%。

  二、后续增持计划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拟在未来6个月内(自本次首次增持之日起算)继续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15 — 020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自然人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下称:中航工业)通知,中航工业董事长林左鸣先生于2015年7月14日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公司高管刘军先生于2015年7月14日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

  上述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情况具体如下:

  ■

  上述人员表示,买入本公司股票属于个人行为,基于看好公司目前发展状况和对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上述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持续关注公司关联自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本版导读: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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