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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15-042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因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6月8日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6月8日、2015年6月13日、2015年6月20日、2015年6月30日、2015年7月7日分别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进展情况暨第二次延期复牌公告》、《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的相关中介机构已经进场开展相关工作。因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需经相关有权部门备案或核准,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等申报材料仍在准备当中,备案或核准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拟收购资产项目交易双方仍在就交易主要条款进一步进行谈判和协商,交易合同的达成存在不确定性,且对收购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量较大,在短时间内均无法完成。公司将加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各项工作,尽快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方案,如公司在停牌期间内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股票将及时复牌。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待公司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在指定媒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15-056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至6月新签合同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月至6月,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签合同总额约为人民币1,335.59亿元,同比增加18.70%。前述新签合同总额中,国内新签合同额约为人民币1,086.25亿元,同比增加22.78%;国外新签合同额折合人民币约249.34亿元,同比增加3.71%。国内外水利电力业务新签合同额合计约为人民币590.81亿元。 除已于2015年6月9日公告的肯尼亚Lamu(拉姆)3*350MW超临界燃煤电站项目,6月公司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的单个项目有: 单位:人民币亿元 ■ ■ 以上为阶段性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5-028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预计公司2015年1-6月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万元至100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国内外工程机械市场整体需求持续低迷,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下降;公司面向非工程机械市场领域的业务拓展尚未在本期实现;同时,为进一步控制应收账款风险,公司实施销售政策趋紧,对收入及利润也产生一定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歉,并提醒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5-33号 债券简称:11海正债 债券代码:122094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已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 ●经本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截止本公告日,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于2015年7月10日、7月13日、7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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