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5-040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证公字[2013]1 号)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董事会准备落实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未来三年(2013-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计划在2015年度内实现对投资者的现金分红。为了做好盛和资源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工作,增强公司利润分配透明度,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就公司 201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向广大投资者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于即日起至 2015 年 7 月 17 日 17 时结束,请投资者通过以下途径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公司: 电子邮箱:sh600392@163.com 传真:028-85530349 为便于投资者意见的收集与保存,请在书面意见中注明“关于盛和资源 201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建议”字样;投资者如为公司股东,请在提交书面意见的同时一并注明“姓名、身份证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卡号”等身份信息。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5-041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盛和稀土在建设银行乐山分行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除重大资产重组前的逾期担保外,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9,390万元,占本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39%,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和稀土”)向建设银行乐山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上述担保金额加上之前已提供的担保金额未超过经审议通过的2015年预计担保额度 二、担保人及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 盛和稀土2015年1季度及2014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表: 单位:元 ■ 截止本公告日,盛和资源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盛和稀土和乐山润和均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盛和稀土99.9999%的股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担保最高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 2、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为解决盛和稀土生产经营需要,及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有利于盛和稀土的发展。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融资额度不高于人民币5亿元(含之前数),并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前述拟融资额度范围内以自有资产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金额加上之前已提供的担保金额未超过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预计担保额度,担保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截至目前公司已对子公司盛和稀土、乐山润和共提供担保39,390万元,贷款担保剩余额度10,610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在本次预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3245万元。逾期担保的情况说明如下:此笔担保为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逾期金额3245万元,已通过共管账户的设立作出安排,不会对公司的资产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详见2012年度报告的相关说明)。除重大资产重组前的逾期担保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除重大资产重组前的逾期担保外,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9,390万元,均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截至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3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报备文件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三)第五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四)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五)盛和资源、盛和稀土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