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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5-045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大股东征询,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 10日、7月 13 日、7月 14 日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 经公司自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函证确认,不存在与本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15-079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批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该批复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暂无法估计,短期不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百灵中医糖尿病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医糖尿病医院")近日收到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批件》(批件号分别为"2015075"、"2015076"),根据《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兹批准以下医疗机构制剂按如下批准事项调剂使用。 一、批件号为"2015075"的《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批件》 制剂名称:糖宁通络胶囊 剂型:胶囊剂 批准文号:黔药制字Z20140033 调剂数量:2000盒/月 使用范围:贵州省职工医院 使用期限:6个月 有效期限:本批件2016年1月7日前一次性使用 贵州省职工医院位于贵阳市花溪区,隶属于贵州省总工会,是一所集医疗、教学、预防、疗养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医院;是省医保、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农村合作医疗、贵州省异地医保、贵安新区医保定点单位。 二、批件号为"2015076"的《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批件》 制剂名称:糖宁通络胶囊 剂型:胶囊剂 批准文号:黔药制字Z20140033 调剂数量:500盒/月 使用范围:贵州中建医院 使用期限:6个月 有效期限:本批件2016年1月7日前一次性使用 贵州中建医院始位于贵阳市南明区,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科研、教学为一体的国家二级综合性医院。省、市医保定点单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 糖宁通络胶囊被批准在以上两所医院调剂使用,扩大了该制剂适用的医疗机构数量,为广大糖尿病患者提供了更加方便的就医渠道。结合临床研究的开展,将获得更多更客观的病例信息,为更加安全可控的使用提供更多的临床依据。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15-41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海螺型材 股票代码:000619)于2015年7月10日、7月13日、7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核查完毕,现将核查结果予以说明。 二、本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有公共传媒报道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2、公司及有关人员不存在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公司经营及内外部经营情况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2015年1-6月份经营业绩没有出现预计同比上升50%或同比下降50%的情况。 3、2014年12月30日,公司披露了涉及控股股东的相关重大事项(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重大事项进展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37号),目前该事项没有最新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螺集团")未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2015年12月31日前不减持公司股票。同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司控股股东海螺集团一致行动人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计划自2015年7月13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以自筹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并承诺自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目前,公司未接到控股股东海螺集团关于该增持计划实施进度情况的通知。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精制 公告编号:2015-036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发布停牌公告,原因为筹划购买资产事项。由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股价异常波动,保障信息披露公平,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利源精制,股票代码:002501)自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本公司债券(债券全称: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4利源债)不停牌(公告编号2015-035)。 停牌期间,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项目谈判及论证,但因各方对购买资产的价格,在多次协商后,未达成一致意见,从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资产收购事项。终止筹划本次资产收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现有的业务造成不利影响,未来公司依然会继续加大并加快在铝型材加工产品领域的业务布局和战略规划。 2015年7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具体方案的公告》。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维护股价的具体方案,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内容。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股票将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起复牌。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5-077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证券代码:600711)于 2015年7月10日、7月13日、7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董事会进行自查并征询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及 实际控制人姚雄杰、姚娟英,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确认目前为止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确认目前为止不存在影响股票交易价格波动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二)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300290 证券简称:荣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6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5日开市起复牌。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披露了《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司因与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健信息")商讨并购相关事宜,拟以不低于2.5亿元收购其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收购行为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 近日,公司就本次收购相关事宜与米健信息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协商。根据进一步协商结果,双方签署了《股份收购框架协议书》,达成了由公司先行收购其51%股权的收购意向。经测算,该收购方案尚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与米健信息签署的《股份收购框架协议书》的主要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股份收购框架协议书>的公告》。本次签署的《股份收购框架协议书》并不构成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承诺或协议(排他性、保密条款除外),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尚未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本次重大事项停牌商议的收购事宜已经达成初步协议,为了充分保证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5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90 股票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5-037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拟实施股权激励及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7日上午开始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公告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6),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本公司股份增持外,公司管理层对股权激励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了探讨和确认。 目前公司拟定的股权激励初步方案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拟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不超过3000万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不参与本激励计划。具体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的方案为准。 本次股权激励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正在会同中介机构拟定方案具体内容,并将尽快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并在董事会审议方案后及时披露。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鹏欣资源,股票代码:600490)自2015年7月15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7月14日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北京坤元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及开通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坤元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坤元")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北京坤元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自2015年7月15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2015年7月1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北京坤元办理中融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融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自2015年7月1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北京坤元办理中融货币市场基金、中融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融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二、费率优惠 自2015年7月15日,投资人通过北京坤元网上交易及柜台办理上述基金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各基金原费率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期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 北京坤元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 栋87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B座501 法定代表人:李雪松 联系人:马镜 电话:010-85264528 客服电话:010-85550033 网址:www.kunyuanfund.com 2.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免长途话费),(010)85003210 网址:www.zrfunds.com.cn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杰赛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8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截至2015年7月14日,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杰赛科技,代码002544)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7月10日、13日、14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 2、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杰赛科技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修正后的预计业绩为: 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 - 30%,盈利区间是1,422.79万元-1991.91万元,上年同期盈利2,845.58万元。该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编号:2015-043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员工持股计划及拟实施内部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240,股票简称:威华股份)自2015年7月15日开市起复牌。 一、本次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工作 因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威华股份2015-038临时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停牌期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4]33号)《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要求,立即委托中介机构制订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严格遵循员工持股计划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部分员工代表,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内容、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以及有关具体安排等工作内容进行了多次沟通和协商。 鉴于目前公司内外部条件暂不具备条件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因此,公司管理层综合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慎讨论认为待条件成熟时再择机推出员工持股计划较为稳妥,决定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二、公司内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计划 为进一步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15]51号)《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公司全体内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通过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不超过1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204%),增持所需资金来源为增持人自筹所得(以下简称"本次股份增持计划"),上述增持人承诺在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三、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威华股份,股票代码:002240)自2015年7月15日开市起复牌。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15]51号)《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公司本次股份增持计划不属于《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禁止情形,也不适用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56号)《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2、公司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因本次筹划员工持股计划并申请股票停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同时提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5-051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7月14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曹世如女士的通知,曹世如女士以个人自筹资金于2015年7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曹世如女士。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曹世如女士承诺在2015年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100万股。 三、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四、已增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曹世如女士持有公司股票44,2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5.3500%; 本次增持,曹世如女士增持公司股票8.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09%; 本次增持后,曹世如女士持有公司股票44288.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5.3609%。 五、其他说明 (一)曹世如女士计划在2015年内继续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100万股(含本次已增持股份在内),增持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250%。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承诺公告》(2015-049)。 (二)曹世如女士承诺在上述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及后续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四)本次增持及后续计划的履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编号:2015-033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7月10日、13日、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7月10日、13日、14日)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向公司董事会成员和管理层征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向控股股东上海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书面征函,除航天机电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 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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