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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关于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下称"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或"本基金")于2015年7月13日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现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就本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结果事项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本次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15年7月13日。

  二、折算结果

  折算基准日(2015年7月13日)日终,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折算规则,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的折算比例为1.072589151,折算前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的份额数为70,239,688.85,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本基金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为75,338,328.25,其中本基金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投资者自2015年7月14日起可查询其原持有的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的份额折算结果。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9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在2015年4月22日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15-011)中预计201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000万元—1000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商品代鸡苗价格未如预计中上涨,长时间低位波动,造成较大亏损。

  2、报告期内,子公司民和生物科技沼气提纯压缩项目完工开始计提折旧,同时水溶肥业务广告费用、人力资源和研发有较大投入。

  3、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为去年同期公司收到政府数笔大额种禽补助。

  以上主要原因造成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出现较大亏损。

  四、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董事会对因业绩预告修正带来的不便向投资者予以致歉。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3、本次业绩预告的修正公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葛晓云(男,1983年9月出生,住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

  因你作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任期内借用他人账户买卖、持有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的违法行为。我局在〔2015〕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作出如下决定:没收你违法所得191.87万元,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决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联系电话:025-84575558),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应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江苏证监局

  2015年7月15日

  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 2015-42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2、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3、 业绩预告情况表

  ■

  二、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 亏损原因说明:

  生产销售下滑。

  四、 其它相关说明

  1、 本公司2015年半年度具体财务指标将在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安信新常态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或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248号文核准,本基金已于2015年7月2日开始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15年7月1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安信新常态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安信新常态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安信新常态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销售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2015年7月31日。

  在募集期间,本基金将继续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与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开发售,具体事宜以各销售机构的公告和规定为准,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咨询、认购。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2015年6月29日刊登在本公司网站以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安信新常态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安信新常态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088-088(免长途话费)咨询有关详情,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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