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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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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15-058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二六三;证券代码:002467)交易价格在2015年7月10日、2015年7月13日和2015年7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与公司经营层、董事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5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及公司管理层承诺购买本公司股票的公告》,为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管理团队成员在自愿的基础上承诺,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合计不少于100万股。

  自2015年7月7日起,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承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了本公司股票,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8日、7月10日和7月14日披露了相关进展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查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法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5-044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15年7月10日、7月13日、7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值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披露了《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2015-040),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买入公司股票264.0501万股;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5-031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5年4月29日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预计2015年度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46.75—7,323.17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因各地招标工作延后及控制“药占比”政策的执行推进致使公司生脉注射液、清开灵注射液销售情况不达预期。

  2、由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人参收购量的增加,导致银行存款和购买理财的金额减少,银行贷款增加,相应的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减少,利息支出增加。

  3、人参及相关产品的销售情况低于预期。

  4、因应收账款增加,导致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也相应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修正后的业绩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董事会对因业绩预告修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绵世股份 证券简称:000609 公告编号:2015-87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绵世·溪地湾”三期、四期的建设和销售正在进行之中,尚不满足结转利润条件;同时,公司其他业务尚处于发展期,报告期内产生利润较少。

  四、其他相关说明

  前述财务数据为本公司初步核算的预测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山东地矿 公告编号:2015-045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 — 2015年6月30日

  2. 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亏损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铁精粉市场销售价格仍然持续严重下滑,同时公司贷款融资增加,财务费用增幅较大,导致报告期内公司亏损。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将于2015年8月28日披露2015年半年度报告,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15-046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披露了《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因公司正在与国内某企业协商设立预计投资5亿元人民币的高档装饰原纸深加工生产基地项目,对公司构成重大影响,鉴于该项目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 A 股股票(证券简称:齐峰新材,证券代码:002521)于2015年7月9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待公司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

  在股票停牌期间,公司积极与相关方进行充分沟通,双方在市场定位和出资比例方面存在分歧较大,短期内无法就合作达成一致意见,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事项的筹划进程。

  本次终止重大事项筹划进程,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造成不良影响,公司未来仍将在总体业务发展规划的基础上,进行优良资产的配置整合,谋求更大的业务发展空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5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公司对停牌期间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7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牧原股份,证券代码:002714)股票于2015年7 月10日、2015年7月13日、2015年7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5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60号)的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74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5]144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5年4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4月1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12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相关会议决议的授权,2015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相关信息如下:

  注册号:350000400000510

  名称: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

  法定代表人:林永贤

  注册资本:42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04日

  营业期限:1992年12月04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生产易拉罐、马口铁空罐、易拉盖及其他金属制品;彩印;统一协调管理集团内各成员公司的经营活动和代购代销成员公司的原辅材料和产品。(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15-27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4日接到第二大股东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的《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函》,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增持计划

  1、增持人: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二大股东。截止本公告日,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54,383,8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6%。

  2、增持目的: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增持公司股份。

  3、增持计划:增持人自承诺日起3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4.6亿元人民币。

  4、增持方式:通过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许可的其他方式。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三、备查文件

  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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