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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15-045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15年7月14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部九名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11号文“关于核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2年6月13日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82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176,599.56万元。资金全部用于投资建设“营销网络优化项目”,主要资金投向购买商业物业,以优化公司现有营销网络布局与结构,提升产品销售终端网络的市场竞争力。截至2015年6月30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7,824.3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48,775.20万元(不含利息),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15.76%,项目完工程度为13.47%。

鉴于募投项目进展缓慢,募集资金长期闲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过充分论证,公司拟变更“营销网络优化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拟使用其中的1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投资设立全资投资子公司,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总募集资金净额的56.63%。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仍然按专户形式进行管理,限定使用范围,并将严格按照对外投资备忘录进行后续对外投资事项的审议和披露,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并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在行业目前的实际状况及发展趋势而采取的必要措施,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议案的事项无异议,该等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5年7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再次延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营销网络优化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7,824.36万元,项目完工程度为13.47%,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15.76%,剩余募集资金148,775.20万元(不包括利息)。扣除拟变更用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100,000万元募集资金外,尚余48,775.20万元(不含利息)募集资金未使用。基于以上原因,公司拟再次延长营销网络优化项目建设期限至2017年6月30日。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意见认为: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度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是基于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而进行的必要调整,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无异议,该等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5年7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再次延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的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将在进行“七匹狼”主品牌的转型和改革的基础上,积极寻求商业模式的转型,由“纯实业”转化为“实业+投资”的运营方式,构建时尚消费生态圈。为匹配上述战略,公司拟增加“项目投资、股权投资”的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做相应修正。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根据发展战略及生产经营需要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5年7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投资管理制度(2015年7月修订)》。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充分应对销售及生产备货,支持其业务拓展,同意公司为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申请银行信用额度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经核查,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为公司并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允许其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该控股子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支持其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为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5年7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为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5年7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15-046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7月14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部三名监事参加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进行必要的调整,有利于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5年7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再次延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发表审核意见如下: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5年7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再次延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的公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公司本次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生产经营需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5年7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 2015-047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设立

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投资项目名称: “营销网络优化项目”。

●改变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用途和金额:“营销网络优化项目”所募集的部分资金拟变更用于投资设立全资投资子公司,涉及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10亿元,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总募集资金净额的56.63%。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11号文“关于核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2年6月13日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82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176,599.56万元。资金全部用于投资建设“营销网络优化项目”,主要资金投向购买商业物业,以优化公司现有营销网络布局与结构,提升产品销售终端网络的市场竞争力。截至2015年6月30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7,824.3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48,775.20万元(不含利息),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15.76%,项目完工程度为13.47%。

鉴于募投项目进展缓慢,募集资金长期闲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过充分论证,公司拟变更“营销网络优化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拟使用其中的1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投资设立全资投资子公司,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总募集资金净额的56.63%。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除办理子公司设立登记外,无需向国家有关部门履行报批或备案程序。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为优化公司营销网络布局与结构,提升产品销售终端网络的市场竞争力,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1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2年6月13日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82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176,599.56万元,用于“营销网络优化项目”,拟增加销售终端1,200家,其中以直营方式增设60家旗舰店和300家专卖店,通过加盟方式增设140家旗舰店及700家专卖店。其中40家旗舰店、50家专卖店拟采取自购店面方式建设,其余采取租赁店面方式建设。其投资内容包括:

(1)店面购置费用(适用于拟以自购店面方式建设的40家旗舰店、50家专卖店,含买价、中介费及税费)。

(2)装修费用。

(3)设备设施项目,含空调设备的购置与安装;消防系统(包括喷淋、烟感及自动报警系统等)的购置与安装;电容、配电、灯光等电气设备的购置与安装。

(4)经营设备项目,含信息系统(含电脑、打印机、路由器、交换机、电源设备、线路材料等系列配套软硬件设备);监视及广播系统;办公设备(含电话、传真、复印机、办公桌椅、验钞机、刷卡机等);陈列设备(包括货架、模特等);仓库工具及储存设备。

(5)其他投入,包括建设管理费、装修设计费和职工培训费等。

项目由公司直接实施,在现有终端较为薄弱区域以及新兴商圈增设销售终端。项目规模总投资206,6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及相关装修费用投资193,62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991万元。除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76,599.56万元以外,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资金弥补。项目建设期为30个月(即自2012年6月起至2014年12月止)。

项目建成后,预计一年内可进入正常运营期。项目正常运营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约14亿元,预计实现净利润2.79亿元,投资收益率为13.49%、投资回收期为6.95年(不含建设期)。

2、实际投资情况

基于各方面原因,公司营销网络优化项目进展缓慢。动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入于商铺的装修及配套,而商铺购置则由于风险太大而暂未有所投入。截至原计划的项目建设期末(2014年12月31日),项目合计使用募集资金23,871.81万元,其中2012年度使用9,248.60万元,2013年度使用9,351.48万元,2014年度使用5,271.73万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13.52%。均由公司直接实施。

鉴于募投项目尚未完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延长营销网络优化项目建设期限至2015年6月30日。截至2015年6月30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7,824.3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48,775.20万元(不含利息),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15.76%,项目完工程度为13.47%。

实际投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项 目计 划实 际完工程度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206,614.0027,824.3613.47%
一、销售网络升级项目206,614.0027,824.3613.47%
1固定资产投资193,623.0027,824.3614.37%
1.1工程费用182,490.0027,824.3615.25%
1.1.1店面购置费144,000-0.00%
1.1.2店面装修费10,0205,465.7854.55%
1.1.3设备设施6,4803,211.0049.55%
1.1.3.1中央空调1,800-0.00%
1.1.3.2消防系统540-0.00%
1.1.3.3电气设备4,1403,211.0077.56%
1.1.4经营设备21,990.0019,147.5887.07%
1.1.4.1信息系统2,100.00-0.00%
1.1.4.2监视系统420.004.531.08%
1.1.4.3办公设备210.005.252.50%
1.1.4.4陈列设备18,000.0019,137.80106.32%
1.1.4.5仓储设备1,260.00-0.00%
1.2其它费用1,912.00-0.00%
1.2.1建设管理费501-0.00%
1.2.2装修设计费501-0.00%
1.2.3职工培训费910-0.00%
1.3预备费用9,221-0.00%
2流动资金12,991.00-0.00%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部分的理财余额为28,000.00万元。除此以外,剩余募集资金全部存储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存放银行账 号存款余额存款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金井支行418262666961100,626.51定期、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32125010010013925027,023.61定期、活期
合 计 127,650.12 

注:以上存款余额已包含累积利息收入6,875.81万元,扣除累积金融手续费0.89万元。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1、确定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休闲男装行业经历了快速发展的阶段,行业内本土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在产品日益同质化的背景下,必需通过打造品牌的知名度、充实品牌文化内涵以达到提高产品附加值的目的。渠道终端的数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市场规模和某一特定区域内的市场占有率。而且,服装零售是体验式消费,渠道终端店铺地理位置的选择、形象装修、规模大小直接影响到客户的消费体验。同时,合理布局渠道终端也可以对区域产生辐射作用,进一步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品牌形象。

因此,能承载“品牌传导”和“渠道销售”功能的终端店铺则成为服装零售企业争夺的重中之重。一、二线城市中成熟商圈的店铺资源有限,且为各行各业的企业争夺的目标,同时取得的成本也较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国内商圈的建设也在不断的调整和规划。抓住商业地产蓬勃发展的契机,在商圈成熟稳定前,有效抢占新兴商圈的优质店铺资源,提早布局目标市场是服装行业特别是龙头企业的业务重点。各企业持续加大在渠道的投入导致竞争的不断加剧,在此背景下,公司营销渠道的建设和升级尤为紧迫。

本募投项目旨在利用募集资金进行公司营销网络的优化,通过拓展旗舰店和专卖店,优化公司渠道网络的布局和结构,巩固现有多层次、多功能的服装销售网络,从而建立起有效、稳定的终端,以达到在本轮竞争中扩大市场份额,保持竞争优势的目的。

2、影响原项目可行性的主要因素的重大变化说明

(1)商业物业价格处于高位,继续按原计划实施募投项目购置店面风险太大,将增加募集资金风险,不符合股东利益。

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方式为以自购店面以及租赁店面两种方式增设销售终端,其中自购店面所需的募集资金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重超过80%。然而,随着城市的发展,新兴商圈不断涌现,城市商业中心正在快速转移变迁。同时,商铺购置价格持续走高,在终端盈利能力减弱的情况下,公司继续按原方案实施购置店面计划的风险也相应增加,无法保证合理的投资回报率,将增加募集资金风险,不符合股东利益。

(2)商业模式发生重大变化,继续大规模外延拓展不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者的消费习惯趋于成熟,消费需求相应更加多元化、个性化,对产品的性价比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种新型的商业模式、电子商务的兴起,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服装行业的商业模式,线上消费快速发展,而对于线下门店的需求则逐步降低。根据国内知名电商研究机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4年度中国网络零售市场数据监测报告》,2014年度中国网络零售市场规模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6%,这一比例还将保持扩大态势。

在面对来自电商的激烈竞争的同时,线下门店成本的不断攀升,也加剧了线下物业盈利能力下降,促使线下店铺不断收缩。自2013年以来,闽派男装逐步进入关店和深入调整周期,新店开设进度缓慢。

2013、2014年度部分闽派男装品牌开店情况如下:

单位:家数

年份七匹狼九牧王利郎
2013年-505-140-24
2014年-681-179-376

在目前的商业环境下,进行大规模外延拓展不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3)在目前的服装行业业态下,以往过度依赖渠道扩张的粗放式增长方式难以为继,渠道内生增长能力的提升及参与新机会的尝试是服装行业未来努力的方向。

在商业模式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服装行业的业态也随之改变,以往过度依赖渠道扩张的粗放式增长方式难以为继。各品牌企业均在加强商品企划、打磨供应链、整合渠道,加大对精细化运营的投入,致力于公司内生增长能力的提升,同时探索线上线下一体化的O2O模式,为未来的业务拓展及运营效率提升打下良好基础。公司也将在细分产品、客户群定位的基础上,积极进行终端门店的升级和改造,因此公司仍需要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原有项目的推进,但需要的资金量较小,从而产生大量的闲置募集资金。

与此同时,各种新的商业模式和机会层出不穷,为公司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提供了全新的发展视角。在坚定进行“七匹狼”主品牌的转型和改革外,公司可以以合适的方式去参与一些服装行业以及相关的时尚产业、零售消费产业的新机会,这也是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最需要资金之处。

鉴于原募投项目可行性已发生重大变化,继续按按原计划实施募投项目存在较大困难且无法达到预期目标,公司拟变更1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投资设立全资投资子公司,剩余部分募集资金则继续用于实施“营销网络优化”项目。

三、变更1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投资设立全资投资子公司情况说明

(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战略背景

在互联网及新的商业模式层出不穷的今天,固守“七匹狼”单一品牌易使公司在未来的竞争力受到较大影响。因此,公司也在进行“七匹狼”主品牌的转型和改革的基础上,积极寻求商业模式的转型,由“纯实业”转化为“实业+投资”的运营方式。拟成为一家时尚、零售的平台公司,通过组建时尚投资平台,汇聚时尚投资的精英人士,参与线上线下的时尚消费业态,构建包含供应链、品牌、渠道、传播、资金的时尚消费生态圈。

各模块的主要方向如下:

供应链:柔性供应链、带设计能力的优质生产商、物流网络

品牌:国际品牌收购代理平台、出色的小众品牌

渠道:线上渠道(跨境电商、平台商)、线下渠道(优质代理商)、新商业模式

传播:文化、传媒、信息网络、线上线下的传播平台

资金: P2P平台、征信系统、供应链金融

公司将汇聚行业精英人士,强强联合,通过搭建良好的利益架构,与行业的领军人物合作共享成长。

匹配公司“实业+投资”的发展战略,公司拟预留部分募集资金继续推进原募投项目,用于渠道调整升级,支持公司的转型和改革;变更10亿元募集资金用途,以此作为注册资本投资设立一家全资投资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将成为公司主要的对外投资主体,围绕时尚消费生态圈的各个方向,通过直接投资或者组建专项基金的形式去参与一些服装行业以及相关的时尚产业、零售消费产业的新机会。

(二)全资投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全资投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七尚投资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公司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

公司组织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金:拾亿元整

股权结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00%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以上信息如与工商登记不符,以工商登记为准。

2、对外投资计划

该全资子公司计划总投资100,000.00万元,用于构建时尚消费生态圈,其中:拟投入40,000.00万元,用于品牌的收购、代理以及新品牌的培育;拟投入40,000.00万元,用于线上、线下的渠道整合以及新商业模式的参与;拟投入20,000.00万元,用于后端的供应链以及资金平台的对接。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总投资额度范围内灵活调整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

后续公司将在经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对公司已进行的符合相关方向的投资进行置换。

(三)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募集资金的管理风险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设立全资投资子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项目。公司将在后续每次对外投资前召开董事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和披露,并由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单个项目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还应召开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审议。确保流程的完善,保证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决策权。

(2)本次变更的10亿元募集资金将作为注册资本投入到全资投资子公司,存在募集资金的管理风险。公司将在该全资投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新的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仍然以专户形式进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严格按照限定范围进行使用。

2、项目管理的风险

该全资子公司将通过直接投资或者组建专项基金的形式对外进行投资,存在项目的投资决策风险。通过组建专项基金的形式进行的投资,公司将明确公司在基金决策中的一票否决权。在公司行使投资项目投票权时,如投资项目的金额超过基金总规模的20%且超过3000万元的,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进行,确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控制,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3、投资项目收益的不确定风险

经济形势、市场环境、投资标的企业内部管理状况会给投资项目收益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针对变更的募集资金对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在投资管理制度中明确投资管理组织机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等,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并针对具体投资项目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进行项目经济效益分析,以最大程度把控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经济效益,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四)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结合经营现状和战略发展需要,通过设立全资投资子公司来管理公司的资产及进行资本运作,能够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协助公司获取新的投资机会和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拓展公司的成长空间,为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提供助力,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设立全资投资子公司所使用的为公司长期闲置的募集资金,并将根据实际项目情况进行投入,不会对公司资金需求造成冲击。本次投资将对公司今后发展和利润水平提高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仍然按专户形式进行管理,限定使用范围,并将严格按照对外投资备忘录进行后续对外投资事项的审议和披露,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并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进行必要的调整,有利于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在行业目前的实际状况及发展趋势而采取的必要措施,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议案的事项无异议,该等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5、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 2015-048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再次延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延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的议案》,拟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延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限至2015年6月30日的基础上,再次延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限至2017年6月30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11号文“关于核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2年6月13日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2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79,8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3,260.4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6,599.56万元。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12年06月13日,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验证,并由其出具闽华兴所(2012)验字F-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为“营销网络优化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206,614.00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76,599.56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项目已投入额为27,824.36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该项目完工程度为13.47%,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15.76%。

实际投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项 目计 划实 际完工程度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206,614.0027,824.3613.47%
一、销售网络升级项目206,614.0027,824.3613.47%
1固定资产投资193,623.0027,824.3614.37%
1.1工程费用182,490.0027,824.3615.25%
1.1.1店面购置费144,000-0.00%
1.1.2店面装修费10,0205,465.7854.55%
1.1.3设备设施6,4803,211.0049.55%
1.1.3.1中央空调1,800-0.00%
1.1.3.2消防系统540-0.00%
1.1.3.3电气设备4,1403,211.0077.56%
1.1.4经营设备21,990.0019,147.5887.07%
1.1.4.1信息系统2,100.00-0.00%
1.1.4.2监视系统420.004.531.08%
1.1.4.3办公设备210.005.252.50%
1.1.4.4陈列设备18,000.0019,137.80106.32%
1.1.4.5仓储设备1,260.00-0.00%
1.2其它费用1,912.00-0.00%
1.2.1建设管理费501-0.00%
1.2.2装修设计费501-0.00%
1.2.3职工培训费910-0.00%
1.3预备费用9,221-0.00%
2流动资金12,991.00-0.00%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部分的理财余额为28,000.00万元。除此以外,剩余募集资金全部存储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情况

鉴于募投项目进展缓慢,募集资金长期闲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变更“营销网络优化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拟使用其中的1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投资设立全资投资子公司,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总募集资金净额的56.63%。该全资子公司将成为公司主要的对外投资主体,围绕时尚消费生态圈的各个方向,通过直接投资或者组建专项基金的形式去参与一些服装行业以及相关的时尚产业、零售消费产业的新机会。

变更1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投资设立全资投资子公司后,公司尚余部分募集资金。该部分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营销网络优化”项目。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部分的剩余募集资金共计48,775.20万元(不含利息)。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的原因及期限

公司营销网络优化项目主要资金用于购买商业物业,以优化公司现有营销网络布局与结构,提升产品销售终端网络的市场竞争力。但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以及各种新兴商业模式的兴起,服装行业面临的商业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装行业的商业模式,线上消费发展较快,而对于线下门店的消费需求则有所降低。在商铺购置价格处于高位、终端需求减弱而经营成本持续高企的情况下,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审慎投资,相应放缓了项目投资进度。

截至原计划的项目建设期末(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投入额为23,871.81万元,项目完工程度为11.55%,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13.52%。为此,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决定延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限至2015年6月30日。截至2015年6月30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7,824.36万元,项目完工程度为13.47%,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15.76%,剩余募集资金148,775.20万元(不包括利息)。扣除拟变更用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100,000万元募集资金外,尚余48,775.20万元(不含利息)募集资金未使用。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拟再次延长营销网络优化项目建设期限至2017年6月30日。未来公司将基于新商业环境下的经营模式,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实时调整募集资金的使用,提升股东价值。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剩余的募集资金额度范围内灵活调整营销网络优化项目的具体资金使用计划。

五、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公司未来将在细分产品、客户群定位的基础上,积极进行终端门店的升级和改造。公司延长营销网络优化项目的建设期,是基于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以及公司调整转型的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度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是基于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而进行的必要调整,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无异议,该等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再次延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关于七匹狼再次延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 2015-050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并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针纺”)获得银行授信从而满足其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经公司2015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厦门针纺对外融资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担保(申请)对象授信银行公司担保类型拟担保额度
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由担保对象按照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原则进行选择最高额担保5000万元
合计5000万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处于有效执行的最高额担保总额为15,000万元(分别系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授信有效期至2015年11月17日,担保期限两年;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授信有效期至2016年03月29日,担保期限两年。)全部为为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堆龙德庆捷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针纺”)提供的担保,无其它对外担保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实际可以进行的对外担保额度为65,000万元,其中为西藏针纺提供最高额度为60,000万元的担保(含已签订担保合同的15,000万元额度),为厦门针纺提供最高额度为5,000万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对外开具承兑汇票。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年3月12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西坂社区西亭一里8号楼408F室

法定代表人:陈文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纺织品、针纺品及原料批发;服装批发;鞋帽批发;灯具、装饰物品批发;机织服装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服饰制造;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服装零售;鞋帽零售;箱、包零售;家具零售;其他室内装饰材料零售;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教育辅助服务(不含教育培训及出国留学中介、咨询等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股东情况: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600万元,占80%;上海汉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占15%;厦门驭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占5%。其中上海汉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由自然人陈文哲100%持股,厦门驭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由自然人蔡秋霞100%持股。

截至2015年6月30日,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总资产 32,407,638.12 元,净资产26,997,010.55元,负债合计 5,410,627.57元,资产负债率16.70%。201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9,068,804.90元,营业利润为 11,527,663.49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6月30日,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处于有效执行的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15,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201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12%;本次对外担保获批准后,公司实际可以提供对外担保的最高额度为65,000万元(其中包含15,000万元已签署担保协议并处于有效执行的最高额担保),占201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3.50%。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本年累计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10,739.19万元,占201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23%;实际担保余额为5,249.45万元,占201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09%。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 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充分应对销售及生产备货,支持其业务拓展,拟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厦门针纺对外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

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允许其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经董事会审核,同意公司为厦门针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担保相关手续。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为公司并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允许其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该控股子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支持其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为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名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15-051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3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8月2日-2015年8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2日15:00 至2015年8月3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厦门思明区观音山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公司16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27日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7月2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关于再次延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3、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3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7月30日(星期四),上午8:30至下午17:00;

2、登记地点:晋江市金井镇南工业区七匹狼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联系人:蔡少雅 联系电话:0595-85337739

传 真:0595-85337766 邮政编码:362251

3、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2015年7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持股东账户及个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5年7月30日17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4、其他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3日的9:30 至11:30、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029七匹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 输入买入指令;

B 输入证券代码362029;

C 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1.00
2关于再次延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的议案2.00
3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3.00
100总议案100.00

备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于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序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D 输入委托股数: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E 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A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B 在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以上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注意事项

A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B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C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投票举例

A 股权登记日持有“七匹狼”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

其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029买入100元1股

B 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弃权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029买入1元3股
362029买入100元1股

备注:其他议案也可分项单独表决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申报方式如下: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服务密码在申报5分钟后将成功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2.00元大于1的整数

C、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2日15:00 至2015年8月3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5日

附:授权委托书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议案二:关于再次延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议案三: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各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 2015-049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将在进行“七匹狼”主品牌的转型和改革的基础上,积极寻求商业模式的转型,由“纯实业”转化为“实业+投资”的运营方式,构建时尚消费生态圈。为匹配上述战略,公司拟增加“项目投资、股权投资”的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做如下修正:

第十三条原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服装服饰产品及服装原辅材料的研发设计、制造及销售,机绣制品、印花的加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销售培训、销售咨询,室内装潢,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百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服务,对外贸易。(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现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服装服饰产品及服装原辅材料的研发设计、制造及销售,机绣制品、印花的加工,项目投资、股权投资,物业管理,房屋租赁,销售培训、销售咨询,室内装潢,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百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服务,对外贸易。(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上述修订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意见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根据发展战略及生产经营需要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意见认为:经审核,公司本次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生产经营需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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