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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847 股票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1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3日、2015年7月14日、2015年7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得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控股股东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7月13日、2015年7月14日、2015年7月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2、2015年7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它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万里股份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详情请参见相关公告。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询得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及报纸,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和报纸的相关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61 证券简称:新南洋 公告编号:临2015-026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3日、7月14日、7月1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15年7月13日、7月14日、7月15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管理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近期经营情况稳定,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0日和7月1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临时公告2015-024号)和《关于稳定股价暨股票复牌的补充公告》(临时公告2015-025号)。 (四)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发展的负面问题和事项,亦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五)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临2015-031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于2015年7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0918号)》,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临2015-031)。根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承诺事项进行单独披露。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朱春生、车志远出具以下承诺: 一、东方海洋集团出具的承诺 1、本公司认购的东方海洋2015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减持;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签署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对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会减持,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经本公司确认,目前持有东方海洋股份的本公司关联方自本承诺签署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对持有的上述股票不存在减持计划。 2、经自查,自东方海洋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2015年4月1日)起前六个月内及定价基准日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均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本公司上述承诺不存在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朱春生出具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签署日,本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人为东方海洋监事,除此外本人与东方海洋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2、经自查,自东方海洋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2015年4月1日)起前六个月内及定价基准日至本承诺出具日,本人未持有过东方海洋的股份。本人关联方自定价基准日起前六个月内及定价基准日至本承诺出具日,不存在减持东方海洋股票行为。 经本人确认,目前持有东方海洋股份的本人关联方自本承诺签署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对持有的上述股票不存在减持计划。 3、本人认购的东方海洋2015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减持。 本人上述承诺不存在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车志远出具的承诺 1、本人为东方海洋实际控制人车轼先生之子,为东方海洋控股股东东方海洋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承诺签署日,本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本人认购的东方海洋2015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减持。 经本人确认,目前持有东方海洋股份的本人关联方自本承诺签署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对持有的上述股票不存在减持计划。 3、经自查,自东方海洋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2015年4月1日)起前六个月内及定价基准日至本承诺出具日,本人的关联方均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本人上述承诺不存在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5临-031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类型:同向大幅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15年半年度经营业绩同向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受煤炭市场产能过剩、需求下降影响,公司2015年煤价同比大幅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公告所载的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数据以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15-21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 3、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4、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5年半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良好,主营业务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据财务部门测算,公司今年净利润将比去年同期增长30% -50%。 二、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2015年半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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