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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5-044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节能风电 股票代码:601016 )于2015年7月13日、14日、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发函问询,除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在7月15日首次增持本公司股份外(详见公司2015-043号公告),确认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3日、14日、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本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进展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2、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发函问询得知,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在7月15日首次增持本公司股份(详见公司2015-043号公告),除此之外,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不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在7月15日首次增持本公司股份外(详见公司2015-043号公告),本公司没有其他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其他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披露的信息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5-056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紫鑫药业,证券代码:002118)连续两个交易日(2015年7月14日、2015年7月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咨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4年9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2014年9月19日,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015年4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0651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5年6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065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2015年7月6日,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 上述事项公司均在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开披露。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15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钟云香女士、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孙莉莉女士、公司销售副总经理徐大庆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自2015年7月7日起一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 2015年7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15-054)等相关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近期公共传媒没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的重大事项外,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阅读公司于2014年9月4日披露的《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的"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内容。 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尚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能否审议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在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了2015年1-6月份预计业绩区间,截至目前未发现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重大差异。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6日 关于增加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2015年7月16日起销售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工银高端制造股票,基金代码:000793)。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网站:www.icbccs.com.cn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15-033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15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投集团")通知,铁投集团认为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实现既定战略的坚定信心,拟于未来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累计不低于1.38亿元。 本公司将按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铁投集团增持本公司股票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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