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5-058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7-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7月15日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 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7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14日下午3:00 至2015年7月1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8日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18号欧美中心B座19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边华才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共5人,代表股份1,284,387,20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1.189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4人,代表股份数1,284,337,20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1.18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1人,代表股份数5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02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对控股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对下属控股公司的担保,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下属控股公司融资的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以下担保事项: (一)本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含控股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之间)后续提供总计不超过66.56亿元担保(含到期续保和新增担保),公司对下属控股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含已发生的担保)不超过130亿元。 (二)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 (三)在不超过担保总额的情况下,如担保对象实际发生的担保超过预计的担保额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超出部分的担保事项进行审议。如担保对象出现贷款逾期或重大诉讼超过其净资产50%的情形,在超出已经审批的担保额度以外的担保仍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担保对象为非全资子公司的,小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五)以上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284,387,2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胡英、周媛媛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