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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5-020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代码:603718、证券简称:海利生物)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上海豪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豪园")及实际控制人张海明先生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7月13日、7月14日、7月15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 经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上海豪园、实际控制人张海明先生书面征询、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核实得知: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没有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上述重大事项。 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定,并切实履行已作出的各项承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近期股票市场非理性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判断、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6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5-047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劲嘉股份,证券代码:002191)自 2015 年6月 18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15年6月18日、2015年6月26日、2015年7月3日、2015年7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038)、《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39)、《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41)、《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4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劲嘉股份,证券代码:002191)将于 2015 年 7 月 16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刊登相关公告并复牌。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9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 年 7月 13 日、7 月14 日、7月 15日,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收购浙江天意影视有限公司、艺能(北京)科技有限的相关事项仍在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工作中;公司披露投资上海望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也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公司前期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仍在反馈过程中,未出现以上事项中止情况或停止情况,都在有序进行中。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经向实际控制人钱文龙先生函证确认,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 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丹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3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核电")因筹划收购海外公司相关资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丹甫股份,证券代码:002366)自2015年7月9日(周四)开市起停牌,并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重大事项尚处于筹划和审议的初期阶段,相关调查和论证正在进行之中,仍不能对外提供预估的交易金额,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6日(周四)开市起继续停牌。 目前本公司预计停牌日期不超过2015年8月8日,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进行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5-056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通燃气;证券代码:000593)于 2015 年 7月14 日、7 月 15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8日因筹划重大事项申请停牌,并于7月14日披露《关于与成都睿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后复牌。 针对近期公司股票非理性波动,2015 年 7 月 10 日和7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积极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函的公告》,公司将通过稳定和发展主业经营、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加强投资者沟通管理工作等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2015年7月15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5年上半年可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630万元-73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97.39%-244.60%,详细数据以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公司近期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 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收益互换合同的形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总股本的0.36%),平均增持价格为9.28元/股。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通过核实相关信息后确认,公司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5-040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正在筹划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6日起停牌。停牌期间,本公司根据本事项的进展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该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目前,公司正在开展与本次收购有关的深入商谈、方案策划及沟通协商等工作,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6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1个月,具体如下: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主要交易对方为标的公司的股东。 (二)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拟收购标的为从事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的股权。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一)公司目前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 (二)公司目前尚未与中介机构签订财务顾问协议。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公司目前正在开展与本次收购有关的深入调研、方案策划及沟通协商等工作,为确保此次收购的顺利进行,公司股票申请继续停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鉴于本次重大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6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1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斯米克 公告编号:2015-032 上海斯米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1、证券简称:斯米克 2、证券代码:002162 3、股票交易异常情形: 截至2015年7月15日,上海斯米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5年7月14日、2015年7月1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签署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0),披露了公司与上海颐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颐圣")于 2015 年 7月 13 日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公司将与上海颐圣共同投资设立一家健康管理投资公司,或对上海颐圣的下属公司增资(以下统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由公司控股,预计公司投资总额约2.0亿元至2.7亿元(持有合资公司股权约51%至70%)。详见刊载于7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向管理层核实,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斯米克工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慈雄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于2015年上半年完成了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悦心健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悦心安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斯米克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从事健康医疗产业项目投资和养老产业项目投资、股权投资等相关投资及管理咨询业务,为公司长远发展医养结合的大健康产业和今后的资本运筹、并购奠定基础及做准备。未来将通过对医疗及养老产业进行项目投资、并购、管理咨询,及产品的技术开发等,培育出新的利润增长点,努力拓展医疗健康及养老产业相关渠道,为公司长期发展养老产业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最终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为了做好实施上述相关投资并购的前期准备工作,公司会持续接触一些相关的公司,广泛的寻找合适的并购标的,但是接触的结果是否会商讨进一步的合作事宜,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除上述事项和已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1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亏损1500万元至亏损500万元。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斯米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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