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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7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 月1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要求,上述主体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 二、增持目的及资金来源 公司控股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所做出的决定。上述主体增持本公司股份,能够与本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也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上述公司控股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增持公司股票所需资金均为自有资金。 三、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上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票增持计划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5)的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万股的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上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增持的股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8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诺力股份,股票代码:603611)连续3个交易日内(2015年7月13日、7月14日、7月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连续3个交易日内(2015年7月13日、7月14日、7月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征询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认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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