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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4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洁科技")于2015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安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为扩大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安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安洁")的生产产能,提升重庆安洁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规模,增强重庆安洁业务整体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重庆安洁使用自有资金1,100万元人民币收购原股东许绣彭先生、刘建国先生持有的重庆广得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得利电子")100%的股权,其中许绣彭持有广得利电子51%的股权,刘建国持有广得利电子49%的股权,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已于2015年6月12日签署。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1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安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 近日,广得利电子已办理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了工商管理部门换发的新的营业执照,广得利电子股权结构由"许绣彭、刘建国各持有广得利电子51%、49%的股权"变更为"重庆安洁持有100%股权",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注册号:500227000013596 名称:重庆广得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生 注册资本:200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科技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塑胶制品、金属制品(不含稀贵金属)、各类标签、包装制品及五金交电产品,销售:胶黏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未取得许可前不得经营)。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5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工商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37)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7,436,746股,发行价为每股29.88 元,共计募集资金819,809,970.48元,扣除发行费用15,780,582.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04,029,388.2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苏公W[2015]B077号"《验资报告》。 2015年7月10日,公司完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股本变更事项,已经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办理,2015年7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88,633,146元,股本总额变更为388,633,146股。 近日,公司已取得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由361,196,400元变更为388,633,146元,其它登记项未发生变更。 二、备查文件 1、公司最新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6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意向,具体情况如下: 一、 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目前价值的判断及未来稳定发展的信心,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上述人员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表达对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充满信心。本次增持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二、增持计划 1、增持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2、增持计划:计划自公告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规则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3、增持资金来源:上述人员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均为自筹资金。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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