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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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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15-019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国内资本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也出现了大幅震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特制定维护公司股价的措施,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积极增持,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1、公司已于2015年7月9日收到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融集团")《关于拟增持天津普林股份的计划》,其将在2015年7月9日起未来三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以不低于115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用于增持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

  2、在公司股票价格连续十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超过30%时,将积极制定维护股价稳定的具体方案并及时公告。

  二、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坚定投资者信心

  在股价敏感的特殊时期,公司将继续强化信息披露,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将保证投资者电话、邮箱的畅通,保证投资者互动平台及互动易问题的及时回复,通过多种形式与投资者保持真诚沟通,使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同时,在公司股票价格连续十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超过30%时,除发布相关公告外,还将通过互动易、投资者说明会等方式介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与投资者做好沟通,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与信任,坚定投资者信心,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遵守相关规定,杜绝发生违规行为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2015年7月9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公司并将密切关注,督促相关方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18号文件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规减持行为的发生。

  资本市场的繁荣与稳定是推动中国经济转型与产业升级的中坚力量,公司对中国资本市场未来发展以及中国经济实现转型升级目标充满信心,公司将以实际行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股价的长期稳定,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与义务,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15-43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盛霞")及中国华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控股")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由股东提议,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恒立实业,股票代码:000622)于2015年4月14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起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4)、《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28)、《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2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3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32)、《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3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3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36)、《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3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3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41)。

  一、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收到华阳控股的告知函,函中表示华阳控股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各项工作正常进行中,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华阳控股会根据事项的进展及时告知公司。

  2、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收到傲盛霞的告知函,函中表示傲盛霞聘请的证券公司、法律顾问、审计机构正在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各项工作正在正常进行中,傲盛霞会根据事项的进展及时告知公司。

  二、其他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督促、要求相关方加紧推进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尽早确定重组方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工作日内披露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5-043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在2015年7月14日、1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省城投集团")核实,公司、省城投集团均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6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5-047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国内证券市场出现剧烈波动,上市公司市值大幅缩水。面对当前股市的非理性下跌,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方案维护股价稳定:

  1、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介平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计划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人民币。同时,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公司股份。

  3、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发布了《关于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15-045),该增持计划原定四名管理层人员将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但实际操作存在一定的障碍,且邓本军、陈如刚、简社、张映莉四人由于2015年上半年有过减持股份行为,现该四名管理层人员计划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增持,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16,825.00元。同时,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公司股份。

  3、公司将积极探索研究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条件成熟时推出。

  4、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通过电话、"互动易"平台、实地调研等途径,与广大投资者保持实时沟通,增进彼此间的了解和信任,坚定投资者信心。

  5、公司将进一步深化创新发展,积极推进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业绩,增强长期价值投资的吸引力,让投资者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价值投资。

  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资本市场及本公司的发展前景,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公司将与全体股东一起,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60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重庆力帆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加快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股份"或"公司")在新能源产业领域的布局和建设,促进公司发展壮大、巩固和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更有效地整合集团内部资源,本公司于2015年7月以自有资金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新能源")。

  根据本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的批准权限在董事长授权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力帆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五亿元整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2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尹明善

  股权结构:力帆股份认缴出资人民币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00%,首期出资5,000万元于2015年12月31日缴纳,第二期出资45,000万元于2025年12月31日前缴纳到位。

  经营范围:电动车用大型充电、换电设备的制造、组装和销售;新能源站的设计及项目开发、组织新能源站的项目建设;为电动车提供充电、换电服务。[经营范围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后方可经营]

  三、对外投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本次投资设立重庆力帆新能源有限公司是以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新设的重庆力帆新能源有限公司将作为本公司力推的力帆新能源战略规划i.Blue 1.0(智蓝战略Intelligent Blue strategy)的核心执行主体,有利于公司新能源产业领域的布局和建设,更有效地整合集团内部资源,更有效率地推进新能源战略的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和长远规划。

  四、目前进展情况

  重庆力帆新能源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7月9日完成设立登记手续,并于2015年7月14日取得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碚区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渝碚注册号500109008125160)。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5-080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3日、7月14日、7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自查的相关情况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除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经公司自查,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广西先生核实,除公司已对外公告的重大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其他涉及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对外披露事项外,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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