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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5-033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720、证券简称:新能泰山)自2015年6月12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6月12日和6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停牌核查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情况暨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且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720、证券简称:新能泰山)于2015年7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5-034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对本次股东大会再次通知并就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5年6月30日,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7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2015年7月21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15:00至2015年7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1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泰安丽景新天地酒店(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迎胜路北首12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审议公司《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5年7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7月20日上午9:00-下午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4、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泰安市普照寺路5号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普照寺路5号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71000) 电话(传真)号码:0538-823202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20 2、投票简称:能山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7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能山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5年7月20日15:00至2015年7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传真):0538-8232022 联系人:刘昭营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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