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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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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2 证券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5-38TitlePh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零一五年七月

2015-07-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发行人声明

  一、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四、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五、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重要提示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湖南省国资委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华菱集团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特定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认购)、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华菱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变。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7月16日,本次发行价格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4.53元/股,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有关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华菱集团作为已确定的发行对象不参与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27,152,317股,其中控股股东华菱集团拟以现金认购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总数的10%。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进行认购。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2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

  七、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

  八、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要求,公司拟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修订。详见本预案“第四节 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情况”,并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不变,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1、钢铁行业去产能加快,行业进入创新发展期

  我国钢铁行业经过前期的高速发展后,粗钢产量和表观消费量已进入平稳发展期。随着2015年《环境保护法》和工信部《钢铁产业调整政策(201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和实施,钢铁生产的环保成本将大幅提高,同时受差别电价、惩罚性水价、差别信贷等影响,部分不规范产能的运行成本进一步提升,行业去产能速度在加快,路径更加清晰,且手段更加市场化。此外,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部分富余优势产能“走出去”将受到更多的政策激励。因此,国内钢铁行业过剩产能问题将逐步得到缓解。另一方面,由于铁矿石、焦煤等上游原材料产能的高速增长导致其价格出现大幅下跌,产业链上的利益关系正朝着有利于钢铁企业的方向调整。从需求端来看,国内生产总值保持中高速增长、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推进,将给钢铁企业在汽车、造船、新能源、海工、油气、军工、先进装备制造等细分市场带来结构性成长机会。

  此外,随着互联网飞速发展,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信息技术、通讯技术和支付工具等创新给传统行业带来挑战甚至颠覆。钢铁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产业规模巨大,且上游铁矿石、焦煤和下游钢材均为大宗商品,对交易、支付、结算、仓储、物流,以及融资、抵押等各项服务的要求较高,也为钢铁企业提供了差别化竞争的机会。

  为推动战略实施,改善盈利现状,钢铁企业纷纷谋求转型发展机会,进入节能环保、特种用钢和供应链金融等领域,通过商业模式创新、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及产业升级构建新的竞争新优势。

  2、公司拟实施“互联网+重资产”战略,以供应链金融为突破口,实现业务转型升级

  公司“十一五”期间投入了年产1,800万吨的生产能力,形成了具有国际一流装备水平的重资产基础,并具备了丰富的产品和客户资源。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华菱集团通过持续大规模投入,在湖南乃至中南区域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物流体系,构筑了远洋运输—长江—洞庭湖—湘江(湘潭、衡阳)的江海联运、水铁联运格局,并逐步在湖南省和浙江省、上海市、广东省等地拥有仓储和加工配送中心,物流集团正进入快速发展期,2015年收入预计将从2014年的2.6亿元大幅提升至50亿元。在经历前期大规模投入后,公司已具备实施“互联网+重资产”战略的重要条件。

  在前期重资产投入的基础上,公司将大力拓展供应链金融服务,以此为突破口实现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公司目前已经在此方面取得了一些领先优势。如旗下华菱电商经过几年的培育,目前进入快速发展期,2014年华菱电商通过 “荷钢网”完成“O2O”钢材交易量14万吨,2015年1-6月完成“O2O”钢材交易总量近26.2万吨,并自2015年以来“荷钢网”在湖南省开发了52个县域终端分销门店,月销售量达4-5万吨,初步建立了长尾末端市场优势。同时,公司已逐步建立了以零缺陷质量管理为核心的精益生产体系、以IPD(集成产品开发)为基础的销研产一体化攻关体系和以信息化为支撑的营销服务体系的定制化服务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将借助大数据和云计算平台等互联网技术应用,实现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有机结合,构建集合在线交易、支付结算、仓储物流、金融服务的生态链体系,并通过提供大规模定制化服务来满足下游用户对钢材产品更高的要求,适时掌握市场需求,优化资源配置,快速调整生产线响应市场变化,提升客户黏度,建立客户依赖性,由传统的钢铁生产企业转型为钢铁综合服务企业,并以此为基础开展行业整合和产业链重构。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1、利用“互联网+”重构钢铁产业链,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将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建设“互联网+钢铁”产业链转型升级项目,该项目将以互联网的大数据、云计算、物流网等技术手段为基础,以强化供应链金融为突破口,设立小额贷款、商业保理、融资担保、动产质押、第三方支付公司,完善电子商务平台,整合各类物流仓储加工配送资源。项目实施后,公司将适应市场发展,提升各环节运作效率对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快速反应能力、全面服务能力,进而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竞争优势,打造新的商业模式,促进企业转型发展以及对钢铁产业链的升级重构。

  2、收购及新建优质节能环保项目,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收购华菱节能100%股权、新建优质节能环保项目,提高公司自发电比例,减少外购电量,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企业在市场上的长期竞争力,同时减少关联交易。

  3、发展特种用钢,寻求高端细分市场成长机会,增强公司竞争力

  随着我国汽车、造船、新能源、海工、油气、军工、先进装备制造行业的高速发展,特别是核电项目的重启,国内市场对特种用钢的需求将快速增长,公司现有特种用钢生产能力和技术能力不足,制约了公司高品质特殊钢产品的发展。公司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于5m宽厚板品种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和优质特种合金钢线棒技改项目,该等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以进一步提升产品技术档次,巩固在细分领域市场的优势,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行业地位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4、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资本结构

  201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达到79.89%,2014年全年财务费用达18.94亿元,2015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进一步提升至80.20%,偿债压力较大。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80,000.00万元,能够降低资产负债率、减少财务费用,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华菱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806,560,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91%,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华菱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除华菱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四、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公司与华菱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均按照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依法进行了信息披露,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本次发行预案“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中的“(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近两年一期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包括华菱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华菱集团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特定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认购)、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就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7月16日。

  本次发行价格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4.53元/股,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有关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亦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2)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3)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华菱集团作为已确定的发行对象不参与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合计不超过927,152,317股,其中控股股东华菱集团拟以现金认购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总数的10%。在前述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次发行股票的拟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票的拟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华菱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其他特定认购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十二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为兼顾公司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九)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六、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方式解决。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及作为项目的后续投入。

  七、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如下4个关联交易事项:

  1、关于华菱集团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项

  华菱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将以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其认购的股份的数量为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总数的 10%。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关于公司与华菱集团控股子公司欣港集团共同投资设立湖南华菱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事项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实施“互联网+钢铁”产业链转型升级项目。作为该项目的内容之一,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华菱电商、及华菱集团控股子公司欣港集团共同投资设立华菱担保公司。欣港集团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其共同投资设立华菱担保公司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关于公司收购湖南华菱节能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项

  华菱节能为华菱集团全资子公司,公司从华菱集团收购该公司100%股权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4、关于公司与华菱集团共同向华菱湘钢提供委托贷款的事项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实施湘钢1*135MW超高压高温煤气高效利用发电项目、5M宽厚板品种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和优质特种合金钢线棒技改项目;同时,公司拟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华菱湘钢部分银行借款。公司与华菱集团分别持有华菱湘钢94.71%和5.29%的股权,经与华菱集团协商一致,公司拟将该部分募集资金以委托贷款方式提供给华菱湘钢使用,华菱集团同时按其持有华菱湘钢的股权比例,将相应额度的资金以委托贷款方式提供给华菱湘钢。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八、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华菱集团持有公司1,806,560,875股,持股比例为59.91%,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华菱集团的持股比例不低于48.17%,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九、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湖南省国资委对本次发行批复同意后,再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需向中国证监会进行申报。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十、控股股东基本情况、股份认购合同摘要

  (一)控股股东华菱集团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曹慧泉

  注册资本:200,000万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

  成立日期:1997年11月9日

  注册号:430000000057587

  主营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钢铁、资源、物流、金融业等项目的投资、并购及钢铁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机械电器设备和配件的采购和供应;子公司的股权及资产管理;钢铁产品及其副产品的加工、销售;进出口业务。

  2、股权结构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华菱集团控制关系及股权结构如下:

  ■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

  华菱集团主营业务为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钢铁、资源、物流、金融业等项目的投资、并购及钢铁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机械电器设备和配件的采购和供应;子公司的股权及资产管理;钢铁产品及其副产品的加工、销售;进出口业务。华菱集团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良好。

  4、最近一年一期简要财务数据简表

  华菱集团最近一年一期的简要财务报表(合并报表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1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5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股份认购合同摘要

  1、合同主体: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签订时间:2015年7月13日

  3、拟认购股份数量: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不超过927,152,317股。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股份,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股份总数的10%。如果认购的股份数出现非整数(不足1股整数时)情况,则四舍五入。

  4、认购方式:现金认购。

  5、认购价格或定价原则:认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7月16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4.53元/股,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乙方不参与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6、限售期:乙方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7、支付方式: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乙方按照甲方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股款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再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8、其他约定:甲方在收到乙方及其他投资者缴纳的本次发行的认股款后,应当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及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变更登记手续。

  9、合同生效条件:甲本合同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及本合同;

  (2)湖南省国资委批准甲方本次发行及本合同;

  (3)甲方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4)甲方本次发行取得其他有权部门必要的批准、核准或备案(如需)。

  上述条件均满足后,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合同生效日。

  10、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或违反本合同所作承诺或保证的,或所作承诺或保证存在虚假、重大遗漏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方式解决。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及作为项目的后续投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互联网+钢铁”产业链转型升级项目

  1、项目背景

  《2015年中央政府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印发了由李克强总理签批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互联网+”已上升至国家战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钢铁工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征求意见稿)明确支持钢铁企业朝着互联网方向发展。

  钢铁行业的“互联网+”趋势,大致可分为三个大的阶段,第一个大阶段是钢铁电商从无到有、从最初的资讯平台发展成为整合钢铁信息、销售、支付、融资、物流、加工、配送为一体的服务型电商平台,第二个大阶段是钢铁电商倒逼采购、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物流仓储、加工配送等环节互联网化,实现智能生产、两化融合,第三个大阶段是钢铁企业开始向产业链上的其他企业提供“互联网+”整体解决方案,逐步向产业链、价值链的中高端迈进,最终实现企业的转型发展。截至2014年10月,全国约有178家涉及钢铁产品的电子交易平台,通过平台实现的网上交易量约占全国钢材销售量的8.5%,发展空间巨大。同时,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信息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供应链管理的广泛应用为该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必要支撑。

  因此,华菱钢铁实施“互联网+钢铁”产业链转型升级项目,有利于企业建立新的商业模式,不断完善整个钢铁企业的产业链建设,为企业和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并开拓新的盈利模式,为企业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将企业置身于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浪潮之中,获得更多转型发展的机会。

  2、项目建设必要性

  (1)应对钢铁行业周期性低谷、谋求生存与发展

  2014年,我国粗钢产能约12.5亿吨,产能利用率低于70%,国内粗钢表观消费量为7.4亿吨,钢铁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较为突出,导致钢材价格持续下跌,全行业销售利润率只有0.85%,钢铁行业发展处于周期性低谷期。在严峻的外部形势下,公司加快实施“互联网+钢铁”产业链转型升级项目,能够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产业链上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有效整合,充分发挥钢铁企业重资产和资金密集型企业的优势,一方面可以通过基于大数据与云计算的定制化研发和智能制造促进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竞争力,更好地发掘和满足客户需求,进而提升利润空间;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切入供应链金融领域来服务于现有业务,并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和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

  (2)充分利用华菱钢铁既有资源条件,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竞争优势

  近年来,华菱钢铁在信息化建设、电子商务拓展、物流等方面做出有益尝试,并收到较好成效。目前,华菱钢铁各子公司内部已建成了以MES为核心的生产制造和以ERP为核心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承接完成了国家863项目——“典型钢铁企业MES及产销一体化关键技术开发”、国家发改委高新技术项目——“典型钢铁企业供应链电子商务系统”以及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钢铁企业集团生产管控数字化应用示范”等多个课题的研究,创建了一套较为完整、国内领先的企业与大客户之间B2B业务协同平台,形成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订单组织生产的产销衔接体系,提高了企业快捷的市场反应能力和客户满意度,并在国内首创了与韩国现代和中国船舶等多家客户进行企业间的信息系统对接。华菱钢铁旗下的华菱电商2014年通过自己建设的“荷钢网”完成O2O钢材交易量14万吨,实现营业收入3.89亿元;同时,2015年以来“荷钢网”在湖南省开发了52个县域终端分销门店,月销售量达4-5万吨,实现了线上线下业务的良性互动与互补。

  因此,实施“互联网+钢铁”产业链转型升级项目,将使公司能够充分利用已经具备的资源条件,在原有基础上改造提升,适应低成本、高效率的运作需要,对企业的物流、商流、信息流和资金流进行专业化融合,突出供应链金融和个性化定制研发,加快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竞争优势,成长为客户提供全面钢铁材料解决方案的综合服务商。

  (3)以供应链金融为突破口,建设“互联网+重资产”的商业模式,形成与现有市场模式的差异化,促使公司从钢铁制造商向钢铁服务商的转型

  相比现有钢铁市场上的以第三方交易为基础的商业模式,华菱钢铁提出了以“互联网+重资产”的商业模式,主要是借助公司在产业本身具有的优势,对钢铁等重资产行业进行全新改造。具体来说,就是以互联网和大数据为技术手段,以供应链金融为突破口,以定制化服务能力和物流加工配送能力为支撑,为产业链上下游客户提供集交易、结算、物流服务、金融服务、定制化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逐步建立得到客户认可的服务标准和信用体系,增强客户粘度,并以此为基础开展行业整合和产业链生态重构,拓展服务外延空间,实现公司从钢铁制造商向钢铁服务商的转型。

  因此,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重点投资方向的“互联网+钢铁”产业链转型升级项目,就是对“互联网+重资产”商业模式的具体实施和推进。实施“互联网+钢铁”产业链转型升级项目,将使公司能够更为有效地结合了公司现有客户、信息系统、电子商务、物流等方面的资源,在此基础上改造提升,适应低成本高效率的运作需要,对公司的物流、商流、信息流和资金流进行专业化融合,突出供应链金融和个性化定制研发,加快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竞争优势,并能有效地满足供应链上下游公司一体化服务的需求。

  3、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主体

  (1)项目建设整体架构

  华菱钢铁拟建设的“互联网+钢铁”产业链转型升级项目,以基于定制化服务理念、向钢材产品综合服务商转型为目标,以强化供应链金融为突破口,充分利用基于互联网的大数据、云计算、物流网等技术手段,建立完善电子商务平台,发展供应链金融,整合各类物流仓储加工配送资源,推进定制化研发,对钢铁产业链进行升级重构,打造新的商业模式,提升对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快速反应能力、精准服务能力以及各环节运作效率,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竞争优势,促进企业转型发展。

  华菱钢铁建设“互联网+钢铁”产业链转型升级项目的总体思路架构图如下:

  ■

  (2)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目前正在使用的华菱电商平台仅具有发布产品价格信息、简单的撮合交易等功能,尚不具备线上交易、个性化定制、支付与结算、物流仓储加工等电子商务服务支撑功能,因此,尚不能通过产业集群的服务支撑促进平台流量的增长,更难以向钢铁产业链的上下游提供全流程的增值服务,亟待在现有基础上进行完善和拓展。本次拟建设的电商平台主要包括交易、金融、物流、大数据、定制化研发等核心内容,目标以平台为入口,将产业链上下游资源进行整合,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的全流程型服务为产业链上下游客户创造价值,实现“商流、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四流合一,从而形成一个开放、协同、循环的钢铁生态圈,并逐步成为中南地区最具竞争力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拟建设的电子商务平台总体功能架构如下图所示:

  ■

  电子商务平台主要包括以下几大模块系统:交易平台,金融平台,物流仓储、加工配送平台,移动应用平台等其他支撑平台,该项目拟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菱电子商务实施。以上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建设内容计划总投资1.5亿元,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实施主体为华菱电商。项目建设期为2年。

  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的投资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3)供应链金融平台建设

  供应链金融(Supply Chain Finance)指银行向客户(核心企业)提供融资和其他结算、理财服务,同时向这些客户的供应商提供贷款及时收达的便利,或者向其分销商提供预付款代付及存货融资服务。供应链金融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供应链中寻找出一个大的核心企业,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一方面,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供应链失衡的问题;另一方面,将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的购销行为,增强其商业信用,促进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提升供应链的竞争能力。主要有以下五种方式:

  ①商业保理

  供应链组织模式下大量的小微企业经常需要垫付资金向核心企业供货,同时赊销方式在企业结算中的比例越来越高,致使小微企业的收账周期较长,应收账款在企业流动资产中的占比较高,经常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限制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商业保理作为供应链金融中的贸易融资工具,主要为企业提供应收账款受让,应收账款结算、管理与催收,信用风险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等服务。商业保理可有效盘活小微企业的应收账款,加快其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商业保理与供应链金融管理信息平台的结合可有效控制风险,同时相比银行融资具有审核快捷、流程简单的优势。首先,商业保理融资服务的准入条件低,服务对象广,只要客户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具有真实的供货、服务、采购信息,无需抵押、质押、财产担保等即可快速获得融资。其次,商业保理通过供应链金融管理信息平台可获取融资客户与核心企业的交易记录、融资客户存货销售通过物流仓储的实物流转记录,结合大数据信息平台的信用评级情况,根据不同融资客户的具体情况提供不同额度和期限的融资服务,既切实解决了小微企业实际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又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保障了资金的安全。此外,借助于供应链金融管理信息平台中的在线融资审批系统,业务办理手续流程简洁,从申请到审核、放款的时间短;而且服务方式灵活,可一次办理长期、多次使用;网络在线服务亦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可便捷、高效地满足小微企业融资服务需求。

  商业保理在国际上是一种成熟的金融服务和融资方式,但在国内,商业保理还是一个新兴业态。由于我国的中小企业数量众多,且普遍存在订单多、应收账款多的问题,商业保理业务在我国有更迫切的需求。商务部在发布的《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报告2013》中指出,国内应收账款保理市场总容量高达20万亿元,预计未来3-5年国内保理营业额有望达5,000亿元以上,有待开发的市场空间巨大,市场前景广阔。

  商业保理项目计划投资5亿元,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拟设立的全资商业保理子公司,项目筹建期计划6个月。

  ②动产质押

  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有相当一部分动产的比例远远超过不动产,因此其融资更需要以动产方式质押,即将动产(包括商品、原材料等)存放在银行指定或认可的仓库作为质押物,而质押物在监控下流动,据此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或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融资方式。

  动产质押是供应链金融中的重要部分,特别是针对钢铁产业链中的不动产为公司主要资产的特点更为必要,同时供应链金融信息平台在动产质押中也可以充分发挥对不动产数据监控、监督和管理,以其整合物流、资金流与信息流于一体的整体优势。促使供应链中企业、金融机构及供应链平台达到三方共赢的目的。一方面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质押物的品种灵活多样,有利于企业存货资产和资金周转;另一方面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更多质押融资业务,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而同时,供应链金融平台也借助给金融机构及企业提供的监管服务和支持,吸引了更多客户,提升了整个供应链的运行效率和配套服务,增强了供应链的综合竞争力。

  动产质押项目计划投资1亿元,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拟设立的全资动产质押服务子公司,项目筹建期计划1年。

  ③第三方支付

  成立第三方支付公司,申请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第三方支付牌照,是对公司从平台系统、运营管理以及风险控制等各方面资质的一个有效认可,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公信力;电商平台利用支付牌照,进行业务扩张,逐步提升竞争力,将形成有效的进入壁垒,新进入者被彻底隔离在外面;电商平台通过在线支付结算业务,在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等领域积累了大量资源,为发展保理、动产质押、小额信贷等奠定了基础,并依此为供应链上下游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第三方支付项目计划投资1亿元,拟全部使用自筹资金投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拟设立的全资第三方支付子公司,项目筹建期(含牌照申请时间)计划1年。

  ④融资担保

  供应链中中小企业由于资信度达不到向银行直接申请贷款的标准,造成中小企业有融资需求时往往会向担保机构等融资机构寻求担保支持,担保机构选择客户的成本比较低,从中选择优质项目推荐给合作银行,从而提高融资的成功率和降低融资成本。另外,在贷款的风险控制方面,银行不愿在小额贷款上投放,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银行此类贷款的管理成本较高,而收益并不明显,对于这类贷款,担保机构可以通过优化贷中管理流程,形成对于小额贷款的贷后管理个性化服务,分担银行的管理成本。其次,在风险识别和管理方面,担保机构更具优势。

  担保公司是供应链金融的重要补充,能以供应链金融信息平台的信息技术及大数据分析,灵活多变的为不同企业设计专用的融资方案,大大节省了企业的时间与精力,能满足企业急用资金的需求;也通过在贷后管理和贷款风险化解方面的规范和高效运营,获得了银行充分信任,取得比较好的合作效果和经济效益。根据2010年3月国家七部委联合颁发的2010年第3号令《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担保公司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最多不超过净资产的10倍。担保公司可以为企业提供净资产10倍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起到了资金放大的功能。

  融资担保项目计划投资3亿元,拟使用公司募集资金2.85亿元,其他股东出资1500万。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拟设立的融资担保子公司,项目筹建期(含牌照申请时间)计划1年。

  ⑤小额贷款

  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目前“融资难”仍然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一方面,虽然各银行纷纷开设了中小企业信贷服务,但中小企业缺乏抵押物,难以从银行取得贷款,另一方面,中小企业融资方式比较单一,缺乏直接的市场融资渠道。同时,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存货大量增加,导致资金周转困难,资金链存在一定压力。而小额贷款公司是以经营小额贷款,开展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投资、经济信息、商务等咨询业务的金融服务公司,有效弥补了供应链中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不足,对于全面推动中小企业平稳较快发展,拉动供应链整体增长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钢铁产业链中的中小企业由于历史因素在传统融资体系下受到更大约束,其核心是对抵押物监管难,信用难以评价。而如果得到的支持,在控制风险的同时,大幅提高了运作效率。一方面,通过信息平台对供应链中企业的资金货物等数据的及时监控和分析,小额贷款公司能有效把控信贷风险,通过信用贷款、担保贷款、抵押贷款等多种灵活的抵(质)押贷款方式为企业及时输血;另一方面,通过供应链金融管理信息平台,运用多种先进信息技术,能保证简捷、准确、及时地发放贷款,比银行贷款更加灵活、快捷。

  小贷公司最为有效地结合供应链信息平台和金融的优势,充分发挥出了供应链信息平台为金融在数据收集处理、风险监控、资金积极发放等方面的作用,成为供应链金融中最为适合也最为有效的资金运作方式,也成为最佳的利润增长点。

  小额贷款项目计划投资3亿元,拟使用公司自筹资金投入2.65亿元,其他股东出资3500万。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拟设立的小额贷款子公司,项目筹建期(含牌照申请时间)计划1年。

  (4)定制化+大数据研发平台建设

  传统的以产品为中心的4P(产品、价格、渠道、促销)和以客户为中心的4C(由客户、成本、便利、沟通)的营销组合理念已不能完整适应整个供应链各环节的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必须以构建战略供应链的思维来制定华菱钢铁在互联网环境下的大规模定制的组合策略。根据下游战略用户的生产特征和需求特点,通过构建快速响应型的钢铁供应体系,以快速反应、快速定制化生产和快速运输等途径满足家电、汽车、工程机械等产业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提升服务能力,巩固与拓展市场;通过构建稳定效率型钢铁供应链体系,以规模生产、规模运输和协同优化等模式,满足石油天然气、造船、大型基建工程等产业的需求,降低完成订单的总成本,以合作共赢模式来建立与下游客户战略关系;并通过拓展钢材深加工服务和贴近客户设置剪配中心等方式延伸产业链,为客户提供产品定制加工、技术解决方案和信息咨询等方面的配套服务,形成完整的钢铁供应链服务体系。因此,公司完整的供应链制定化服务体系如下图:

  公司完整的供应链制定化服务体系

  ■

  ①集成产品开发服务平台(IPD)

  以用户为导向的研发服务理念,通过集成产品开发服务平台,创新研发模式,以“吸收、创新”的方式与先进企业和科研机构合作,实现从吸收到自主创新的转换;以“先期介入”等方式与产业链下游企业的合作,实现研发触角与市场的零距离接触。通过平台的大数据分析,预测市场和潜在客户的需求,设计满足一般性功能需求的新产品;通过平台的仿真模拟系统,结合用户大数据和大型项目应用设计经验数据,快速为客户设计出呈现个性需求的产品原型,并与用户可通过网络进行协同设计,直到设计出满足用户需求的产品。从而提高研发效率,减少研发风险。

  ②柔性制造平台

  从客户需求出发,建设以客户驱动的敏捷制造管理系统,在质量、生产、成本、物流管理等方面形成规模化定制生产体系,实现大规模定制下个性化服务管理创新,精益制造下的生产全过程动态成本控制,以及生产制造过程的敏捷化。同时,为适应大规模定制化需求,通过对内部设备的改造,建立设备远程监测诊断中心,实现设备的远程运行管理和维护。

  定制化研发平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亿元,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期为2年。

  定制化+大数据研发平台建设的投资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4、项目估算

  本项目估算投资15.5亿元,投资构成主要包括:大数据信息平台建设、平台整合及运营实施费用、信息平台开发费用;各类金融公司包括商业保理公司、质押公司、第三方支付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投资。投资估算构成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融资担保公司建设项目其他股东出资1,500.00万元;小额贷款公司建设项目其他股东出资3,500.00万元。

  5、项目效益

  本项目筹建并投入运营的时间预计为2年。

  本募投项目中的商业保理公司建设项目、动产质押服务公司建设项目和融资担保公司建设项目共投资9亿元。本项目实施完成后,预计可以实现税后净利润1.5亿元,投资回报率为14.7%,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21年。

  本募投项目中的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定制化+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投入运行后,能为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各个子公司提供核心支持和数据服务,可提高供应链金融管理业务的服务效率,有效地控制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水平,增强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整体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其直接产生的收益难以准确衡量,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6、相关审批情况

  2015年7月3日,湖南省发改委出具了《关于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钢铁”产业链转型升级项目备案的通知》(湘发改备案 [2015]79 号),对本募投项目准予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本募投项目不属于环保法规规定的建设项目,不需要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亦不需要取得主管环保部门对上述项目的审批文件。

  本募投项目拟在华菱钢铁自有土地上实施。

  本募投项目中融资担保公司的批筹、设立正在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过程中。

  (二)收购湖南华菱节能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拟收购华菱集团持有的华菱节能1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华菱节能100%的股权。

  1、华菱节能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华菱节能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431300000067692

  注册地址:娄底娄星区凤阳街(涟钢2号办公楼5楼)

  法定代表人:周怡谋

  注册资本:1,000万

  实收资本:1,000万

  成立日期:2015年5月22日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销售;电力建设、电力设备安装、检修、调试及监理;电力技术管理咨询;电力资源综合利用;环保及新技术的开发。(以上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菱节能目前的主营业务为余热、余压、余气发电。

  2、华菱节能的历史沿革

  华菱节能由华菱集团于2015年5月22日以现金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设立出资事项已经湖南楚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湘楚验字(2015)YN第011号验资报告。

  华菱节能下属资产均由涟钢集团自建所得,所有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备陆续于2003年12月~2014年6月建成投产。2015年5月29日,根据湖南省国资委《湖南省国资委关于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电资产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湘国资产权函[2015]59号),涟钢集团将下属发电有关的全部资产和相关负债打包,并将其无偿划转至华菱节能;与发电资产相关的债务依法依规由华菱节能承接。

  本次划转标的资产已经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湘审〔2015〕477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审验确定。本次划转标的资产均按照历史成本计量,不存在增值入账的情形。涟钢集团此次无偿划转给节能发电公司的资产是以历史成本计量,历史上亦不存在增值情况。此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华菱节能按照资产转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入账。

  公司本次收购华菱节能100%股权,而没有选择直接从涟钢集团收购发电资产主要是根据国家税务部门相关规定、为降低税负所做出的合理安排。

  3、华菱节能股东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华菱节能为华菱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4、华菱节能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和主要负债情况

  鉴于华菱节能新设立,为了解其经营情况,公司委托天健会计师出具了关于华菱节能模拟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5〕2-272号),本预案中关于华菱节能财务数据,均系引用该审计报告。

  (1)主要资产情况

  华菱节能的资产使用情况良好,不存在闲置、废弃情况。华菱节能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主要设备

  截至2015年5月31日,华菱节能的主要设备(账面净值大于500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2)土地房屋

  ①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华菱节能已取得房屋建筑物的权属情况如下:

  ■

  ②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华菱节能仍有部分房屋建筑物正在办理权属证书或权属证书更名,具体如下:

  A.正在办理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

  ■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华菱节能未办理完成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评估值合计4,651.28万元,预计后续办理权属证书的相关税费为194万元,其中登记费20万元(含白蚁防治费、物价局收费等),契税174万元。

  B.正在办理权属证书更名手续的房屋建筑物

  ■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华菱节能未办理产权过户的房屋建筑物评估值合计512.55万元,预计后续办理权属证书的相关费用为4万元。

  上述房屋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已经变更至华菱节能名下,房屋建筑物权属证书也正在按办理之中,该等房屋建筑物并非华菱节能的核心资产,该等房屋建筑物的权属瑕疵不会对华菱节能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将督促华菱集团及华菱节能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争取在2015年9月30日之前取得相关权属证书。

  在已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各方约定,鉴于华菱节能部分房产尚未办理权属证书及产权过户手续,华菱集团将承担后续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同时华菱集团向公司出具承诺函,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止(即2015年7月13日),该等房产已交付华菱节能,华菱节能可以正常使用该等房产,该等房产的上述法律瑕疵不会对华菱节能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在本承诺函出具之后,华菱集团、华菱集团的子公司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华菱节能将继续与有关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方充分沟通和协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力争在2015年9月30日之前且不晚于华菱节能股权交割日(即华菱节能100%股权过户登记至华菱钢铁)前,办理该等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产权过户手续,使华菱节能合法、有效地拥有和使用该等房产;

  3、如因该等房产的上述法律瑕疵,导致华菱节能产生额外支出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政府责令搬迁或拆迁、第三方索赔等),在华菱节能完成交割的前提下,本公司将在前述额外支出及/或损失发生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

  除上述部分资产存在权属瑕疵外,其他资产均已取得相应权属证书。

  ③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华菱节能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

  ④租入资产及租出资产

  截至2015年5月31日,华菱节能不存在租入资产的情况,亦不存在租出资产的情况。

  ⑤专利及商标

  截至2015年5月31日,华菱节能不存在拥有专利情形,亦不存在已申请但尚未取得证书的专利;华菱节能不存在拥有商标的情形。

  ⑥对外股权投资

  截至2015年5月31日,华菱节能不存在对外股权投资的情形。

  ⑦其他资产许可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5月31日,华菱节能不存在其他资产许可使用的情况。

  ⑧抵押、质押及其他担保情况

  截至2015年5月31日,华菱节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限制股权转让、及对外担保的情形。

  (2)主要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

  截至2015年5月31日,华菱节能的主要负债为银行借款2.79亿元和应付涟钢集团代垫的设备购置款、工程款2.12亿元。

  ①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

  其中应付涟钢集团的借款余额19,200万系涟钢集团代华菱节能偿还相关债务而产生。

  ②银行借款

  截至 2015年5月31日,华菱节能的银行借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其中向湖南省娄底市财政局贷款金额为清洁基金贷款。

  ③递延收益

  截至2015年5月31日,华菱节能的递延收益余额为1,300万,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180、280烧结机余热发电项目补助300万,及燃气发电项目补助1,000万。

  (3)经营业绩情况

  (下转B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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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1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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