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5-63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控股一家韩国公司,该事项对公司有重大影响,能否成功实施存有不确定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公司简称:蒙发利,股票代码:002614)自2015年7月3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59)。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仍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7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确定相关事项并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该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5-44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蓉集团")的通知,兴蓉集团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兴蓉集团持有公司股票1,255,706,3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5%。 二、增持目的和方式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兴蓉集团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根据市场情况,适时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兴蓉集团承诺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在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 2、本次增持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形。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3、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增持股票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长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45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对参股子公司提供融资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产业并购基金共同设立青岛中天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收购加拿大阿尔伯特省New Star Energy Ltd.,其中: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青岛中天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12.5%的股权。 青岛中天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已与加拿大阿尔伯特省New Star Energy Ltd.签订收购协议,根据收购协议约定现需支付收购款,但由于产业并购基金募集资金尚未到位,考虑加拿大油气田资产良好的发展前景,本公司控股股东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向青岛中天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专项融资借款人民币7.452亿元用于青岛中天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支付收购款。 特此公告。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5-088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因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6月18日、6月26日、7月3日、7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7)、《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9、2015-080、2015-081)。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事项进行商谈,鉴于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明确后,公司将通过指定媒体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海药债、债券代码:112092)不停牌。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