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已将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十七日
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受限开放期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在首个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每一个半年度对日;在第二个及以后的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每一个半年度对日;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为1个工作日。如遇自动赎回期顺延;如顺延后该日属于自由开放期,则该月受限开放期取消。2015年7月27日为本基金第四个受限开放期。在本次受限开放期,本基金仅有限度地确认申购、赎回申请;投资者的净赎回比例为[0,5%](即大于或等于0,小于或等于5%);申购数量不得超过赎回数量。 (2)本基金为定期开放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2、本次受限开放期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次受限开放期的时间为2015年7月27日,共1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受限开放期的净赎回比例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在本次受限开放期,本基金仅有限度地确认申购、赎回申请;投资者的净赎回比例为[0,5%](即大于或等于0,小于或等于5%);申购数量不得超过赎回数量。 在每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对净赎回、净申购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期上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5%]区间内。如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特定比例,则对受限开放期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按照受限开放期的净赎回额度(即该受限开放期上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5%)加计受限开放期的申购申请占受限开放期的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确保净申购数量不大于零,如净申购数量大于零,即发生净申购时,则对受限开放期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以赎回申请份额为上限对受限开放期的申购申请进行部分确认。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仅为1个工作日,且在受限开放期,本基金仅有限度地确认申购、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因不能全部赎回基金份额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4、申购业务 (1)申购数量限制 通过代销机构购买的,首次单笔最低购买金额不低于1000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元;通过直销机构购买的,首次单笔最低购买金额不低于2万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元;在受限开放期,因为申赎比例限制导致投资人购买金额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以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购买金额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在本次受限开放期,本基金仅有限度地确认申购、赎回申请,具体参见上文“3、受限开放期的净赎回比例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的说明。 (2)申购费率 本基金无申购费用 5、赎回业务 (1)赎回数量限制 在本次受限开放期,本基金仅有限度地确认申购、赎回申请,具体参见上文“3、受限开放期的净赎回比例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的说明。 (2)赎回费率 本基金无赎回费用。 6、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场外非直销机构 ■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3 年6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和2013年7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7日
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5年7月17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下列基金的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业务: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730,B类基金代码:000891)、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22)、博时产业新动力混合基金(基金代码:000936)、博时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50013)、博时安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084,C类基金代码:000085)、博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178)、博时裕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19)、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280,C类基金代码:000281)、博时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734,B类基金代码:000735)、博时优势收益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52)和博时产业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055)、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25)。 自2015年7月17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下列基金的申购及赎回等业务,以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00)。 自2015年7月17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下列基金的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46)、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77)、博时安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515)。 一、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hx168.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8 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bosera.com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 二、 重要提示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7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