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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15-026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5-07-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滨海能源,证券代码:000695)交易价格在2015年7月14日、7月15日、7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实,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实,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对外披露了《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控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股权拟受让方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5月15日就泰达控股拟转让其持有本公司25%股权的有关事项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上报了请示文件。目前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正在由国务院国资委进行审核,控股股东及有关方正在积极沟通和推进该股权转让事项,能否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5、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对外披露了《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而采取相关措施的公告》,控股股东泰达控股自承诺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2015年7月10日至2016年1月10日)不在股票二级市场上减持持有的滨海能源股票,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稳定,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经核实,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除上述已公示事项外,公司目前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并认真关注上述事项的相关风险:虽然天津市人民政府同意泰达控股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55,536,885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5%),但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还需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公司已于2015年4月28日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8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n)上披露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预计2015年半年度业绩情况如下: ■ 公司未公开的定期报告信息没有向包括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任何人提供,不存在半年度业绩信息泄漏情况发生,公司半年度业绩与业绩预告将不存在较大差异。 5、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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