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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机电 公告编号:2015-042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副总经理王伟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5000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公司副总经理王伟先生将不减持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高管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机电 公告编号:2015-043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方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16日,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关联方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通知,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7月16日分别增持公司股份1,917,100股、10,000股、52,800股,现对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1、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系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受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控制,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2、中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系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与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同受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控制,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二、增持方式 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增持。 三、增持数量及增持比例 1、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91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6%。 本次增持前,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986,808股股份。本次增持后,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6,903,90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74%。 2、本次增持前,中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中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000股。 3、本次增持前,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2,800股。 四、有关本次增持的承诺 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次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五、其他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关联方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机电 公告编号:2015-041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得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机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16日,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619号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110,730,217股,其中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救生研究所和贵州盖克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国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53.55%。 二、公司关联方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参与认购新发股份55,248,61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5%。 三、公司核心团队通过"机电振兴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公司新发股份 10,559,392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0.95%。 有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内容。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经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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