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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5-063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2015-07-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华恒盛")股票(证券简称:科华恒盛,证券代码:002335)于2015年7月14日、7月15日及7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核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披露了《股票复牌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意向合作协议的公告》。 (二)鉴于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切身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公司积极主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披露了《关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公告》。 (三)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四)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五)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及控股股东于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1、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2、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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