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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5-057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爱仕达,股票代码:002403)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内(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1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5年3月6日披露了《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并于2015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工作正在正常进行中。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查询,除以上已披露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发布的《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相关事项所列示的各项风险因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五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编号:2015-032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或"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690,证券简称:美亚光电)连续三个交易日(7月14日、7月15日、7月1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本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没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本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15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中预计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5至30%,变动区间为11,212.86万元至13,882.58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未发生变化; 3、《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000970 证券简称:中科三环 公告编号:2015-038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本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970)连续两个交易日(2015年7月15日、7月16日)累计涨幅偏离值达到22.8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情形。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基本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没有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有关规定履行核查程序后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云投生态 公告编号:2015-068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7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一、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概述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重大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云投生态;股票代码:002200)于2015年5月29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工作进展及信息披露情况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方有序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行充分沟通和审慎论证。公司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分别于2015年6月5日、2015年6月12日、2015年6月19日、2015年6月27日、2015年7月4日、2015年7月11日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三、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公司股票停牌后,由于二级市场的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对此,公司及中介机构对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有关方面进行了多次沟通研究。而对于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问题意见分歧大,实施难度大。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四、公司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7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公司董事会对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15-025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21日起停牌。(详见公司2015年5月22日、5月28日、6月4日、6月11日、6月18日、6月26日、7月3日、7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016、017、018、019、020、021、022)。 截止目前,现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准备材料,全力推进各项工作,鉴于该重大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为准,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07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15-37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类型: 基本持平 (三)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数与上年同期公告对比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净利润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15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15-07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鲁楚平先生的通知,获悉鲁楚平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1、股权质押情况 鲁楚平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13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7.2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5%)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7月14日。股权质押期限自2015年7月14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2、解除股权质押情况 鲁楚平先生将其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本人持有的公司高管锁定股208,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07%)解除质押,并于2015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鲁楚平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754,953,0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82%;上述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后,鲁楚平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17,205,008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42.0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41%。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码: 2015-54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1070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2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于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 7 月 16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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