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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15-047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5-07-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1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15年7月11日,公司刊登了《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基于对目前市场形式的认识及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决心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有意向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请详见2015年7月1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5、2015年7月15日,公司刊登了《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因公司正在与国内某企业协商设立预计投资5亿元人民币的高档装饰原纸深加工生产基地项目,对公司构成重大影响,鉴于该项目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 A 股股票(证券简称:齐峰新材,证券代码:002521)于2015年7月9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待公司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在股票停牌期间,公司积极与相关方进行充分沟通,双方在市场定位和出资比例方面存在分歧较大,短期内无法就合作达成一致意见,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事项的筹划进程。 请详见刊登于2015年7月15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复牌公告》。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8、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15年7月14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进行了预测,预计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12,613.41万元-13,874.75万元,增长幅度为0至10%。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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