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15-07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计划 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收到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立集团增持公司股票的通知》。针对近期二级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集团)于2015年7月16日通过华安资产华立增持1号资产管理计划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 本次增持系华立集团根据《关于华立集团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通知》而实施的股份增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15年7月16日,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持本公司股份139.54万股,平均增持股价为10.45元/股,累计增持金额1,458.23万元。本次增持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101,769.84万股的0.14%。 本次增持前,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浙江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103,417,502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0.16%。截至2015年7月16日,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浙江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资产华立增持1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10,481.29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0.3%。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股票在6个月内不予减持。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15-072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媒控股,证券代码:000607)交易价格于2015年7月15日、7月16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内部核实: 公司未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并承诺在2015年10月29日之前不会对本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收到5%以上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立集团增持公司股票的通知》,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通过华安资产华立增持1号资产管理计划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计划完成情况的公告》;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业已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6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