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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商场 公告编号:2015-050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股东、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在2016年1月31日前,公司董事总经理高书林先生、监事陈瑀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宋瑶明先生、侯毅女士、吴健琼女士、孙金成先生、郑蔓女士、姜勇先生、张旭华先生、万颖女士计划择机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等合法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460万元。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总经理高书林先生的通知,其已于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6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按计划增持公司股份72,000股,成交金额约102万元,具体如下: 一、增持情况 1、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1、该持股数为其通过深圳市奥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 2、该持股数包含其通过深圳市奥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1,196,461股。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董事总经理高书林先生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3、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5-037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从推出到实施尚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因此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因筹划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恒大高新,股票代码:002591)已于2015年6月24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于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公告编号:2015-031),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基于公司员工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正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经公司研究商定基本方案摘要如下: 1、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3)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业务骨干; (4)其他有特殊技能或特殊贡献的正式员工。 具体参与名单需经董事会确认、监事会核实。 2、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含各期)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3、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资金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4、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来源: 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含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初步方案已基本确定,但是最终确定尚需一定时间,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开市起复牌,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工作,尽快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从推出到实施尚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因此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6 债券代码:112074 债券简称:12华茂债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7 日早间接控股股东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函件通知,该公司拟筹划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华茂股份、代码:000850)自 2015 年 5 月 7 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 2015 年 5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确认上述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分别于 2015 年 6 月 04 日、6 月 11 日、6 月 18 日、6 月 26 日、7 月 03 日、7 月 10 日披露了《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15-039)、《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2015-040)、《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四)》(公告编号:2015-043)、《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五)》(公告编号:2015-044)。 截至目前,公司已就本次重组事项聘请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有关各方正对重组方案进行研究论证。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华茂债,债券代码:112074)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正常交易,不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5-050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正针对本公司筹划向第三方进行资产购入及出售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6月26日上午开市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将对本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0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39、2015-043、2015-048。 目前,有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工作,因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7日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 控制人之关联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编号:2015-029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 控制人之关联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鲁冠球先生之关联自然人鲁慰青女士(鲁冠球之女)增持公司股份的《股份增持告知函》,鲁慰青女士于2015年7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95,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1%。。具体情况如下: 1、增持人:鲁慰青女士 2、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持续转型升级,对公司未来发展持续看好的信心。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4、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增持前,鲁慰青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增持95,900股,增持后鲁慰青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95,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1%。。 5、后续增持计划:无。 6、鲁慰青女士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7、鲁慰青女士本次增持股份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8、鲁慰青女士承诺,本次增持的股份自增持之日起未来3年内不减持该等股份。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5-103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能源")通知: 泛海能源将所持本公司股份24,47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占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19.74%)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现有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泛海能源所持公司股份共计124,000,000股,本次质押后,泛海能源已质押股份合计114,428,467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92.28%。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5084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饶陆华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质押情况 2015年7月15日,饶陆华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暨高管锁定股3,000,000股及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7,000,000股质押给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7月15日,相关质押登记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2015年7月15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二、全部质押情况 目前,饶陆华先生持有本公司195,286,7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76,093,000股的41.02%,其中无限售流通股42,071,6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84%;高管锁定股126,215,0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51%;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27,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7%。 截止本公告日,饶陆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190,285,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7.4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97%。其中,12,9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及42,450,000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及8,300,000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42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及50,970,000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2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1,500,000股高管锁定股及10,000,000股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质押给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17,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及15,495,000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股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质押给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3,000,000股高管锁定股及7,000,000股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质押给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尚余5,001,758股未质押。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15-040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票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横店东磁") 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控股")于2015年6月12日与东阳市博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驰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协议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横店东磁23,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0%,转让价格为22.46元/股。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6月13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 2015年7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共计23,000,00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0%)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该股份在转让前后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横店控股持有公司股票206,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5%。东阳博驰持有公司股票2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0%。博驰投资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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