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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创建 公告编号:临2015-035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实际控制人刘载望先生的通知,刘载望先生于2015年7月15日和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刘载望先生于2015年7月15日和16日以个人自有资金分别增持公司股份454,300股和200,000股,合计增持65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本次增持前,刘载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84,086,5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2%;本次增持后,刘载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84,740,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67%。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详见2015年7月11日披露的临2015-031号公告),刘载望先生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通过合理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刘载望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5-032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下午收市后,收到公司第二大控股股东兼副董事长唐灼棉先生、董事兼公司总经理邱业致女士、董事会秘书杨雅莉女士、公司核心骨干欧阳家艳先生和吴小明先生的通知,于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了公司股份共538,5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合计增持金额共5,510,771.31元人民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份变动前后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 ■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及成长的认可,以及对目前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增持公司股票。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上述增持行为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规定。 3、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6日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15-029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及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丰原药业,代码:000153)自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就抗癌新药人重组白细胞介素-12药物(简称IL-12药物)技术合作事宜已初步达成框架协议。公司将在该框架性协议经履行内部程序后正式公告。公司将在该框架协议签订并公告后,继续推进该项目,并就该合作项目的正式协议签订及项目合作的重大进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目前,该重大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7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15-045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以紧急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13日分别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7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参股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议案》 参股公司玉柴船舶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柴船动")正在筹划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称"新三板")挂牌事项,目前已与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证券公司就该事项达成初步意向,并签署《框架合作协议》。 在新三板挂牌属于玉柴船动的重大事项,玉柴船动必须提请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作为持有其2.25亿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35.43%)的重要股东且该事项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公司需审慎行使对玉柴船动的股东权力。董事会批准公司作为玉柴船动的股东同意玉柴船动筹划在新三板挂牌事项,对该事项涉及的具体事务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15-42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16日,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螺集团")《关于增持海螺型材公司股票的函告》。海螺集团一致行动人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酒店")于2015年7月16日增持公司股份218,000股,现将具体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本次增持人为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系海螺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与海螺集团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增持方式 海螺酒店通过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二级市场进行增持。 三、增持数量及增持比例 海螺酒店于2015年7月16日通过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218,000股。本次增持前,海螺酒店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后,海螺酒店持有公司股份21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6%。 本次增持前,海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10,282,69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0.63%,本次增持后,海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海螺酒店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0,500,69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0.69%. 四、后续增持计划 海螺酒店将在未来六个月内视市场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若继续增持,合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2%。并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五、其他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15-054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管理层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基于对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除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管理层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详见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管理层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2015-050)及《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管理层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2015-051)及《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管理层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2015-052)。 一、增持情况 截至2015年7月16日下午3:00,公司董事长胡晓峰先生、董事总经理黎学勤先生及其他董事(除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层人员等96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共计731,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41%。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除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层人员等拟在未来按照相关规定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 三、其他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层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不出售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06 证券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5-041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16日,公司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设立并自主管理的信托产品"重庆信托-兴国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2015年7月13日买入"重庆路桥"股份5,400,000股,于2015年7月15日买入"重庆路桥"股份4,600,000股,累计买入"重庆路桥"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为积极维护资本市场稳定,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响应政策号召,于2015年7月9日设立了"重庆信托-兴国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兴国1号")。"兴国1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2015年7月13日买入"重庆路桥"股份5,400,000股,于2015年7月15日买入"重庆路桥"股份4,600,000股,累计买入"重庆路桥"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 因"兴国1号"是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项下设立并自主管理的信托产品,按《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一致行动人的规定和解释,"兴国1号"买入的10,000,000股"重庆路桥"股份需要与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路桥"股份135,783,1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6%),以及其他一致行动人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路桥"股份126,119,2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9%)进行合并计算。 本次增持后,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重庆路桥"股份271,902,4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95%)。 二、本次增持行为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系统进行交易,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重庆信托-兴国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目管理人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次增持之日起至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重庆路桥"股份。 四、本次增持不会引起"重庆路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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