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第二季度报告 2015-07-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20日
§1 重要提示 ■ §2 基金产品概况 ■ 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封闭运作的基金份额简称为添利B。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0年12月3日生效。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各项比例要求。 3.3 其他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添利A的年收益率将在每次开放日设定一次并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期末添利A年收益率为2.93%。 2、本报告期内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6月2日期间,添利A的年收益率为3.25%;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6月30日,添利A的年收益率为2.93%。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上述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不存在违法违规及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况。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建立统一的研究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保证各组合得到公平的投资资讯;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禁止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以利益输送为目的的投资交易活动;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程序;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分配制度;建立不同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保证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的相互隔离;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等。 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因非公平交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制定《异常交易监控和报告办法》对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交易行为异常和交易价格异常的情形进行界定,拟定相应的监控、分析和防控措施。 本报告期内,严格控制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针对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原则。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第二季度,经济经济总体延续下行趋势,内需方面,330房产新政虽然刺激房地产销售明显改善,但是受制于库存较高尚未传导至投资上,房地产投资依然呈现持续下滑的态势,制造业投资受产能去化影响也十分疲弱,基建投资高增托底经济,消费延续低迷,外需方面,受国内劳动力成本攀升、实际有效汇率维持高位及国际经济动荡影响,总体仍然低迷;货币政策层面,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央行于二季度开始加大宽松力度,逐步通过降准降息、MLF、PSL等多种方式向银行体系注入流动性,为稳增长保驾护航;财政政策层面,受制于预算约束和经济下滑影响,支出层面难以大幅扩张,但仍在尽力支撑实体经济;二季度债市表现来看,走势可谓一波三折:四月初地方债置换消息和330房产新政加剧了债市担忧,三月份收益率迅速冲到年内高点,但此后得益于资金面缓解收益率开始有所下行,419降准后长短端分化明显,短端迅速下行,但长端下行后由于地方债放量,挤出效应显现而出现反弹。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判断政策层面将逐步宽松,资金面趋于宽松,但长端缺乏机会,及时调整了组合投资策略,对组合适当缩短了久期,继续维持较高杠杆,报告期内总体维持适当久期,中高杠杆,总体为客户创造了较高的稳健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33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2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34%。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预警信息。 4.7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5年三季度,基本面方面,三季度经济状况可能有所企稳,原因主要在于去年基数较低,经济企稳压力相对较小,以及330房产新政后房产销售有明显改善,可能逐渐传导至投资端,而且近期稳增长措施频出,也有利于经济企稳。但经济企稳仍是政策扶持下的弱复苏状态,难以出现显著反弹,仍需政策层面放松以稳增长、保就业;外围经济方面,美国经济增长势头良好,大概率将于年内启动加息,叠加我国国内经济基本面弱势格局,我国外汇方面面临较大流出压力,需要货币政策方面放松以提供基础货币供给,总体来看,在基本面偏弱、外汇流出压力下,货币政策大概率将延续宽松基调,但在防风险的要求下,放松节奏或有所控制;财政政策层面,财政政策料将维持积极态势,货币政策配合财政政策稳增长、保就业。债券市场方面,基本面虽然偏弱背景,但边际上利好有所减弱,而且目前面临利率品持续的供给压力,因此债券市场或将整体呈现震荡行情,但交易性机会仍然较多。 投资策略上,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形势,及时调整组合策略,同时信用风险暴露阶段,细心甄别个券,降低组合信用风险,继续为投资者赚取稳健收益。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注:可转债项下包含可交换债1,120,926.29元。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未发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故不存在所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超出基金合同规定之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12月3日。 2、添利B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运作封闭期为5年,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与赎回。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有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及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的住所及网站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